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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完美,所以才美丽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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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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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如水

May 31

曾与我“共时”的战争

今年是个特殊的年份,很多记忆都在这个时候突然重现,也不知是纯粹的巧合还是命运有意的安排。今天,我在凤凰卫视重新看到了对越自卫反击战。

 

不知身边还有多少人能记得那场战争,今天一经提起,我忽然发现自己对那场战争的记忆却清晰如昨。而我不能不承认,我淡忘它已经很久了……小时候家里订了一种报纸叫《讽刺与幽默》——就是用漫画的方式针砭时弊,那是我了解时事的窗口。我记得快上中学前,这份曾经有趣的报纸变得不再有趣,对时弊的辛辣讽刺与揭露变得越来越少,整版画的都是各种很丑的越南人和黑压压的地雷。以至于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越南人戴的那种“面斗帽”是世界上最难看的帽子,所以一度很不理解为什么毛主席去重庆谈判会戴一顶坏人才戴的帽子——面斗帽。更可笑的是,从那些漫画开蒙到日后看美国人拍的越战电影,都让我记住了一个铁打的事实——越南人长得太丑了!丑得一无是处。前二年,有一次下课后我正低头收拾东西,听见一个学生问我问题并且告诉我他是越南留学生,我一抬头,真是有点被吓坏了——因为眼前的小伙子长得好帅,帅得我死活不肯相信他是越南人,固执地说人家一定是跟法国人混过血……想想真是汗颜。但即便是帅了,我依旧无法忘记他们在我记忆中留下的狰狞,无法忘记他们埋下的地雷炸毁了多少人的家,忘不了他们拿中国勒紧裤腰带支援他们的大米垒起工事向我们开枪。如果一直都能保持着这种单纯的恨或许倒是一种幸福,然而随着我涉世渐深,当我看到了真正的越南“人”,看到了一样的坚守和牺牲的时候,看到当年相互射杀的敌人今天把酒言欢甚至成为生意上的伙伴,更有甚者花几千块人民币就可以带个越南女人回家的时候,我内心却纠结起更为苦涩的痛楚……我不知该为马放南山、铸剑为犁而欣慰,还是该为战争的荒谬而唏嘘——唏嘘不足以排遣我心中的痛楚,当我看着一位烈士的母亲在儿子牺牲20年之后才攒齐了路费得以祭扫坟茔的时候,当我看到生还的士兵从山下扛着煤气罐来到战友的坟前亲自烹炒一顿酒席,按家乡的风俗来祭奠战友的时候,当我听着昔日的护士回忆起当年一位全身烧伤的小战士对她提出的孩子气的请求——姐姐,你给我唱歌,你唱一首,我吃一口——的时候,我无法不泣不成声,就如同初中时候的我在看完《高山下的花环》的小说之后,哭得蒙着被子满床打滚一样。

 

今天看来,我居然会被那么一本书煽动得痛哭嚎啕、如丧考妣真真有些可笑,但我并不觉得难为情。是这场战争让我看到的不再是胜败的结局,而是血肉横飞的躯体,是支离破碎的家庭,是母亲绝望的泪眼,是遗孤惶恐而无助的询问,是杂草丛生的田地,是披麻戴孝的寡妇……

 

我至今还记得当初的纪录片画面中喀秋莎万炮齐鸣照亮夜空的气势,还记得每周学校在大喇叭里教唱《血染的风采》,教唱《小草》;记得姐姐所在的高中为了鼓励学生参加锻炼,把男生跑的1500,女生跑的800包装为“跑到老山去,慰问边防军”的行动;更记得学校组织我们给边防军战士写信寄礼物表达我们的慰问——我居然寄去了一块手帕,上面是我自己绣的卡通兔子。此刻我在想,如果那块手帕真的到了老山,边防军叔叔看见这么只莫名其妙的兔子会做何感想?这场战争成了夹带着诗意想象的全民狂欢。血污、尸骨都是抽象的,也或者说,是被升华了……

 

然而今天呢?无论是喧哗热闹还是热血澎湃都已经平静了,人们在平静地生活着。我们可以用花好月圆告慰那些破碎的躯体和破碎的家,但我们不该这么快就忘却那场曾和我们“共时”的战争。我想,对这场战争的沉默,自有它的理由;但那些残缺的身体,那些冰冷的坟墓是实实在在的。那些陌生军人的死去,在我们的记忆中会轻而易举地被擦除,而对于他们的家庭,是一生一世都会淌血的伤口。

 

有一张照片是用广角镜头拍摄的一片军人,像一面铜墙铁壁——拍摄者也是一名军人,他说,这就是我眼中的军队,我们的面前是战争,我们的身后是和平。有一张照片是一名军人在部队和敌人激战三昼夜之后,终于艰难地将红旗插上了夺回的阵地,而那个时候,他已经牺牲了……

 

人终有一死,若无福寿终正寝,也至少想要个让人安息的理由——就如同一年前那场天灾之后的哀悼日。军人可以视自己的捐躯为本分,但作为庶民的我们,多少该记得那些和我们同为血肉之躯的陌生人作出的牺牲——哪怕这牺牲是无谓的。至少我们该记得在那场血与火中彰显出的生命的坚忍和无畏,该记得他们以那些惨烈的死亡昭示过的生命的可贵与尊严。否则,生死就太无聊了。我想,尊重一个陌生人的死亡,也是对我们自己的尊重。

May 23

那些歌唱的时光

无意中一个无聊的八卦新闻,让我重新又想起了齐秦。我知道他已经老了,我也知道我已经老了,但多多少少总会感觉我可以老,但是他不可以——因为他身上系着我年少时的梦。那梦是什么自己也说不清,但我知道,直到今天也没敢放手。不想起不代表忘记;我只是想知道,过去的一切还在。

 

是的,还在。在对齐秦的重温中,我重温了那些老歌,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顿时回到了那个唱歌的年代,我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唱歌了。于是又想起了11年前,我和那个谁匆匆见过的一面。听到我唱歌,他好像很意外,说,你还在唱歌?我同样感到意外,为什么不唱呢?或许我从来没有想过,唱歌是一件需要“想起”才去做的事。那时的我真的以为唱歌对于我,是像呼吸一样自然的事,它不是“跟随”我一生,而是——我一直和它在一起。然而今天我已经记不起我有多久没有唱歌了,歌声成了漂浮在我窗外的一片云彩——像是触手可及,但只是在窗外,我甚至记不得抬头望上一眼。我没再见过那个谁,可此刻我真想告诉他,我也很久很久没有唱过歌了——原来,人是会老的,原来,习惯是会改变的。也许正是因为今天才解得这一点,此前我会始终幻想有一生一世的不变,幻想有永恒。

 

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唱歌,心中升起一股难以名状的委屈和悲伤。妈妈总说,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第一次看电影,看见银幕上的人在唱歌跳舞,我就对妈妈说,我也要到那里面唱去。我是家中的老二,因为“老二老二捡破烂儿”的传统,我几乎没有穿过新衣服,第一件属于自己的连衣裙是妈妈做的,裙子长长的,有泡泡袖,有绦子边,胸前还有妈妈一针一线绣的一树梅花。我穿上它的时候心里美极了,站在镜子前一圈一圈地旋转,看水绿的裙摆漾起的波纹,转着转着就开始对着镜子唱起了歌,一招一式学着歌唱演员的样子,仿佛自己就站在舞台中央。自我陶醉了多久也不知道,只记得猛一回头的时候才发现,爸妈在偷偷地看我,两人交换着心领神会的笑。我登时感觉非常羞臊,觉得自己的样子一定很傻,从此再也不敢在人前唱歌。我在心里偷偷地唱,再不会有人知道——即便是这样,碰到类似“我爱你”这样的歌词,也只敢模糊地哼过,不好意思吐露出口。虽然我知道这个“爱”和“我爱北京天安门”的“爱”是一个字,但它们分明是截然不同的,这样的“爱”只有在歌里才有,所以每当我感到孤独和恐慌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唱歌——这个时候才会唱出声音。姐姐告诉过我,在我的青春期,妈妈最怕听见我唱歌,因为那一定是我心里最苦闷的时候。是的,那段岁月里好像不怎么会哭,心里难受的时候就一遍一遍地唱歌,驱赶心里的孤寂和无助。

 

第一次让“外人”听见我唱歌,也是唱给那个谁。那时候我正脸红心跳地暗恋着他。他是那群男生里唱歌最好听的人——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他们那一批校园歌手,只是没赶上老狼和高晓松的年代,不然一定会更辉煌。我已经记不起当时为什么要唱歌给他听,只记得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你唱歌挺好听的。现在想来也许只是他的鼓励甚至是客套,但那时就如同得了金科玉律一般,终于敢把心里的歌唱出声来了。后来我们在一起了,又分开了,但所有和他在一起的记忆都和歌唱有关——我和他的同学一起唱着歌送他去车站,推着徐徐开动的火车送他离开这座五味杂陈的城市。也许,在这些未经世事的年轻生涯里,离别是如此的沉重和感伤,每个人都需要用歌声驱赶对未知命运的忧虑和凄惶。也同样是歌唱——在我对他的想念汹涌澎湃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操场的看台上,把自己藏在夜色中一遍一遍地高唱,直到自己嚎啕痛哭。仍然在歌唱——在春雪一般短暂而惊喜的厮守中,第一次他只唱给我一个人听。

 

聚了又散了,奇迹就是倏忽降临,骤然永诀。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不变的只有歌唱。也许那个时候语言太贫瘠了,一切都太贫瘠了,除了歌唱,再没有其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与忧伤。

 

我后来那段潦草而破碎的婚姻,没能给我留下多少美好的痕迹,那时候最快乐的记忆,就是吃过晚饭之后,两个人凑在简陋的录音机旁,对着喇叭录下各自的歌声。那时傻呼呼地以为记在磁带上了就是永远,哪知道今天的生活里,已经不再需要磁带。那个时候正在流行唱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两地分隔好几年之后,我们才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远在东莞的同事来北京看他时,第一次见到了我。那同事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就是东宇啊?我好生奇怪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她笑吟吟地告诉我,他是公司里公认的歌星,每次让他唱歌,他都会唱《冬雨》。如今,我和那个男人早已分飞多年,前尘旧事不提也罢,但我永不否认,那首《冬雨》曾带给我的幸福与自豪——那曾经是我最爱的人为我唱的最爱的歌。

 

故人已去,往事如烟,唯一还愿意去回顾的,只有那些歌声。而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厌倦的声音,也只有齐秦。

 

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离现在有二十年了吧?那时候可能只有十四、五岁。某天下午,在简陋的小操场上,班里和我“朦胧”的小弟弟把随身听的耳塞塞进我的耳朵,让我和他一起听一首歌。当“给我一个空间”的歌声流淌出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都化了,那种消融的感觉至今都犹如清夜中的皓月星辰一样明澈、清晰。从此,我一直在寻找收藏他的歌声。如今那个操场已经变成了清华数理楼的建筑群,但那个破蔽的操场却因为齐秦的歌声变成了永恒。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会喜爱这个声音,以为只是青春期的迷狂。但我就是被它迷住了。现在想来,那歌声之所以多少年不忍离弃,或许是因为我在岁月里一路跋涉,一路都在跟着他歌唱。我已经分不清是这些歌记录了我征程中的悲欢,还是这些歌声教会了我品尝征程中的甘苦。就像一根风筝的引线——只要这些歌声还在,那些看似远去的一切依旧会回来。

 

仿佛只一个恍惚,二十年过去了,生命就这么改变了。当年的小操场早已经被抹去,而操场上的歌声带给我的温暖还历历如新;曾经一起歌唱的人一一远去了,始终不曾改变的是歌声。

 

真的没有改变,这个夜晚,当昔日的歌声再度响起的时候,昔日的感觉竟丝毫没有改变——像是曾经打动过你的一处风景,它不会因你的流连或远去而改变,它的美也不是因为你曾向它托付过时光和记忆。一直记得那声音,我知道不是因为它能制造一个重返青春的幻觉,而是因为它告诉我,世上有这样一种美召唤着我望断天涯、踏破铁鞋去追随。这样的美如果真的用风景去比拟,就恍若是荒原大漠中一汪宁静的湖泊,虽然栉风沐雨、沧桑磨砺,却依旧如此洁净、清冽。

 

感谢齐秦的歌声,让我重温这样的纯净,让我重新记起那几乎被忘怀的梦想。这梦想萌发于青春的岁月与时光之中,但不必隐匿在青春的记忆里,因为那梦想就如同齐秦的歌声一样,并不因为青春才美。那美丽无关岁月,而是让我听到了爱。

January 04

《奶奶的耳环》

我没见过我奶奶,因为爸爸还没结婚,奶奶就已经过世了,甚至连我妈都没见过奶奶。我对奶奶的印象,都是在爸爸的回忆和我自己的想象中拼凑的,唯一的感性认识,是奶奶的一张肖像照——它藏在家中的箱子里,每年衣服换季的时候,会随着衣物的翻找而被看到。奶奶的神情很严肃,我看着有点怕。但不知为什么,我总忍不住看了又看,或许那是“我也有奶奶”的唯一证据。关于奶奶的样子,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耳环,其实,无非就是两个非常素朴的金圈圈,但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也不知是因为那被坠得长长的耳洞,还是因为现在包裹着它们的那只绣了金鱼的红色针线包。总之,我记住了奶奶的耳环。

长大之后,我痴迷地爱上了耳环,不敢扎耳洞的时候,用夹的,夹的不过瘾,最终还是打了耳洞。大学毕业那年,有时我一个人在宿舍里看着看着书,就会鬼迷心窍地把书丢开,骑车去趟双安,看看有没有新耳环,连中午饭都可以不吃。其实,爸爸是不赞成我们戴首饰的,尤其是耳环,他认为,耳环越长,证明精神越空虚。而我之所以会对耳环有着这种与生俱来的偏爱,我想,大概是因为奶奶的耳环在我记忆中留下了太深的印记吧……懵懂之中,我会觉得,女人必须要戴耳环,戴上耳环才叫做女人。

奶奶没有教过我什么,但现在想来,她给我留下了很多。从小,爸爸就给我们讲关于奶奶的故事,他说爷爷是被土匪打死的,爷爷去世那年,爸爸才4岁,叔叔才1岁。家道迅速中落,奶奶一个寡妇人家拉扯起了四个儿女。以至于到后来,大字不识的奶奶不得不靠讨饭维持生计。爷爷在世的时候,曾经周济过周围的乡亲,可当轮到她要饭的时候,她远远地避开了这些乡亲,凭着一双小脚,走到几十里之外,走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去讨饭,一去就是几天。回来的时候,那些囫囵的、没被孩子咬过的窝头给自己的幼子,七零八落的,留给自己。

这些故事,从小就听,听过很多遍,甚至有一种逆反式的抗拒。然而,不知为什么,这个冬天,我忽然想起了奶奶,而且非常想念。今年的冬天特别冷,每当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时候,我总在想,70年前,在乡间故道上,用小脚颠簸着去乞讨的奶奶,她要承受怎样的严寒?想一想我都会感到难以言说的沉重和心酸。我似乎明白到了生命的延续是怎么一回事。那个冬天和今天相隔七十年的遥远,那个含辛茹苦的女人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我,然而,我却在对她的缅怀和想象中寻找着自己。奶奶做过的一切,是母性么?是尊严么?好像一切词语都不足以涵盖,也说不清。然而,做人的时候,我会比着她的样子去做,就如同我比着她的样子给自己戴上了耳环。

这些年,我自己走得也很艰辛,也磕磕绊绊,也疲惫不堪,之所以还走,是因为心里隐约的总有一个声音不许我辱没了这个家门。这个家族还有么?那些祖先能知道有我这样的子孙么?也许,今天的我,对于那些故去的祖先来讲,是陌生的,但我却能真切地感受到,我的身上,有他们的血脉。所以,我始终不能忘记他们,不能忽略他们的存在。也正是这中记忆让我相信,他们从来也没有离去,他们以另一种方式融汇在我的生命里,守望着我,也守望着他们自己。

讲《红楼梦》的时候,有一次我无意间拿奶奶的耳环举了例子,我说,这就是文化——虽然我和我奶奶素未谋面,但我接过了她的耳环,接过了她的为人和品行。结课的那天,我正要离开教室,一个小女生气喘吁吁地跑来,塞给我一个小盒子,催促我说,打开看看。盒子里,是一对晶莹、华美的耳环。女孩儿说,老师,我太喜欢你的课了。那一刻,我已经分不清,是这句话更让我感动,还是这对耳环更让我感动。在我看来,这个女孩,是一位天使,这对耳环,是奶奶托她来带给我的奖赏……

November 22

知味行之丁卯—— 一顿素斋

恩师八十华诞,为表孝心,我决定为他办桌家宴祝寿。老爷子笃信佛法,喜食素斋,于是,近日来我殚精竭虑地在网上搜寻着适宜的素斋馆,并用现场试吃的方式进行深度考察,以确保方方面面赢得老爷子的满意。

昨天去的是位于海淀某著名书局上的一家素斋馆。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网友的评价说是店面布置得“很有意境”云云,并听说2007年被评为读者最喜爱的餐厅。

进得店来,只见地砖上刻满了字,没敢细看,心内有些小别扭,我知道这是我的问题。从小,我爹在怀念我故去的奶奶时总是说,老太太虽然不识字,但是对圣贤书敬畏不已,家中的书不许坐在屁股底下,也不许用来垫桌椅板凳,没用的字纸无论是书籍还是信件都不许乱撕乱丢,只能烧掉,以示对圣贤的敬重。现在想来,这是我爹在煞费苦心地激发我们对学问的向往,如今再要像我奶奶一样怀着对文字的那般禁忌,恐怕也算迂腐。只是儿时的烙印太深了,所以现今踩在这些密密麻麻的汉字上,会有些下意识的难为情,但是我得克服,不要显得很矫情。

菜谱设计得很精美,厚重,考究;菜名无论对设计者和阅读者来讲,都颇费心思;器皿也是千姿百态——这似乎是时下所有素斋馆的必备要素。在这样一个潮流为王的年代里,素食突然成了一种时尚,吃素食更多的是为了表明一种时髦的姿态,很多人去吃它并不是为了好吃,只是为了好看——就像很多人手腕上缠绕着各式念珠,却在滚滚红尘中欲壑难填、兴高采烈地去追名逐利一样。所以,很多素斋馆的老板也拿准了消费者这样的心理,把各种豆制品和植物蛋白制品煞费苦心地包装一番,取些风风雅雅的菜名,令这些在物质匮乏年代中代肉解馋的东西登时身价百倍。愿打愿挨,各得其所。因此,我对素斋馆的性价比,乃至滋味,并不苛求。纵然这家菜馆把一盘子名贵蘑菇“炒”到了368元我也能忍,毕竟这是我的孝心。不过,让我感到有些二虎的地方在于店面的气氛——是安静,但不是佛家的清静。柱子是红的,桌椅是红的,服务员的制服也是红的,红的也就罢了,领子上还镶了绿边儿,看着很是费解——若说是紧扣他家荷叶荷花的主题也不对,纵然不是“绿肥红瘦”的凄凉景象,总不至于一片艳红点缀点点翠玉啵……同样费解的,是主题墙上一个黄色的同心圆图案,现在想来,可能应的是店名中“月色”的主题吧。荷塘有了,月色有了,也对。可是,为什么玻璃屏风上画的是敦煌壁画的飞天呢?一进店门,右手的山墙上更是直接临摹了一个《九色鹿》的片段。荷塘和敦煌,终究有些怪异。

不过,促使我最终割舍它的,是另外一个原因。酒足饭饱之后,我细翻那本硕大的菜谱,细细研读那些用心良苦的菜名——确实下了不少功夫。可翻到首页的“卷首语”的时候,吓了我一跳——虽然看得出写这些文字的人是好心好意地规劝大伙儿远离红尘的纷扰,洗尽铅华,返璞归真。其中有一句话,大意是掬一捧忘川的水洗脸云云。大致的意思,我理解着是——吃他家的菜和拿忘川的水洗脸具有同等功效,都是洗去尘埃,“旷然出尘境”的意思。可是,忘川这俩字儿看得我心里有点七上八下。我问同来的友人——他比我有学问——“忘川”这不是个好词儿吧?我怎么觉着跟奈何桥、孟婆茶什么的属于一个系列的呢?友人说他也不确定,但好像是跟孟婆们是一个系统的……卷首语的结尾处,还有“去西天”之类的措辞,看了更觉得吓人。我于是暗自后怕,亏了看见了,要是万一就这么草率地把几个老头儿老太太组织着到这儿来吃一顿饭,让他们瞧见这些字儿,不够给人家添堵的,更何况还是来祝寿。冷汗冷汗。

今天赶忙去查“忘川”到底是怎么个典故,去了百度。心惊肉跳了!现将百度的解释拷贝如下“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人死之后要过鬼门关,经黄泉路,在黄泉路和冥府之间,由忘川河划之为分界。忘川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恐怖吧?啥也别说了,不能偷懒了,还得继续去尝试别家的素食菜馆。近期,我的口味将很寂寥。

这件事给了我两个启示,第一,当你对一个人或事或任何东西的第一印象感到别扭的时候,麻利儿地赶紧放弃,别犹豫,别抱侥幸心理;第二,中国经济正面临由制造到服务的转型,据我推断餐饮业的文化咨询服务将大有可为,我要是在这个领域混个小小有腕儿该多么幸福!我不指望靠它发家致富,只图走遍大江南北落座就能有饭吃,够多体面!

October 22

还能不能更土鳖?

《你懂我的爱》

曲:雷颂德  词:姚谦

唱:黎明/帐子姨(注:章子怡,以下均省略)

MV导演:黎明

(黎)转身一眸

      逢春怎又秋

      往事轻随袖

人生如戏几番啄磨

你一直在我的心头

不曾远走

(章)爱过恨过

悠悠时光中变成愁

说是悲欢离合

(黎)还不如沉默

(章)各自天涯把梦守着

(黎)没有告别的爱情

      往往是最美的

(章)未结局的戏最耐人千寻

(黎)我们的爱只有我们明白

(章)不需要说太多

还没结果的花朵

      已经随风

(黎)牢牢记在那年的春风

(黎/章)我们的爱只有你懂

 

知道上面抄的是啥东西不?是那个赫赫扬扬的大片子《梅兰芳》的主题歌。歌没听着,但光看这歌词,就印证了一个真理:世事无极限。没有最土,只有更土!

说心里话,陈凯歌导演《梅兰芳》,我是一直不敢看的,因为不知道他打算整出个什么玩意儿来,所以我躲着走,不看相关报道。这歌词实在是撞进我的视野来的,于是猛然想起侯德健唱过那首歌“三十以后才明白,该来的早晚会来”——其中包括我躲了又躲的恶心。我还是得说,实在是太恶心人了,这样的歌词用“创作”么?拿本新华字典(注:新华的就够),找出带“ou”或“iu”这些韵母的中国字码巴码巴就是现在这个样儿。梅兰芳孬好也得算是国宝吧,让人家这么白眉赤眼地在歌中标榜自己的爱情,我听着实在是臊得慌……该歌词,卯足了劲,咬牙切齿作荡气回肠科,流露出的是厂工会主席的创作水准。章、黎二人能唱得如痴如醉还拍了MV,也真难为了他们。

但,我要说的是,主题歌暴露了导演的趣味。说实话,从打《霸王别姬》之后,陈凯歌的电影子就没法儿看了,先是走扭曲变态的路子,弄了个《风月》阴暗得像改革开放前的公共厕所,接着是气势恢弘的《刺秦》,暴露了狮子座的好大喜功。此后,同为狮子座的我,一直拿这个作品作为鞭策自己的警钟,提醒自己好高骛远的下场是什么。记得那时,《电影艺术》发过一篇陈导的访谈,叫个《气犹在,血未凉》,听听,啧啧……确实是不凉,热气腾腾地娶了陈红那个精美的瓷花瓶,又热气腾腾地拍了那个给全球华人带来无限欢乐的《无极》。

他娶陈红的时候,我是相当的惊诧,实在想不通一个拍过《黄土地》、《孩子王》的导演,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傻漂亮傻漂亮的女演员。究竟是谁征服了谁,始终是我心中的一个谜团。见了《无极》之后,终于释怀了,看来他的审美趣味就是这样的“土了嗑碜”。土和土还不一样,张艺谋也土,可是他土得有自信,所以土得很纯粹、很厚道。可陈凯歌的土是要了命的土!就好比一个曾经在县城上过高中的年轻人,毕业返乡之后在田里插秧也穿着他在县合作社买的那件西装,然后蔑视身边的乡亲没文化以及穿衣服没档次。你说他不娶陈红娶谁?天作之合。

说起《无极》,想起《锵锵三人行》里,窦文涛率领嘉宾埋汰《赤壁》。窦文涛问许子东,《赤壁》拍得怎么样?许子东迟疑再三,含糊地说了一句“比《无极》强。”这话至今回味起来,仍让我感到乐不可支,看来《无极》已经成了一个难以超越的里程碑。再恶心,恶心不过无极。

总结起来,我个人认为,陈凯歌可能会喜欢这么一种东西:镀着金粉的石膏弥勒佛——黄澄澄的锃光瓦亮,红艳艳的嘴唇,粉嘟嘟的脸膛。看着喜兴,可一摔就算完了,连想卖个废铜烂铁都不能够。陈红、《无极》,还有这个《你懂我的爱》,都属于这个路子。你看,我懂了吧?

October 05

知味行——之丙寅

 

                                             《爆肚儿和过桥毛肚》

大凡美食,可以赏玩之处大致有三,其一为口感,其二为香气,其三为滋味。前两者凸显的是食材的天性,调味是个辅助;而第三种则是材质与味道之间的相得益彰,相映成趣。

若论口感,我最心爱的当属毛肚。它口感柔韧、脆嫩,且又平易、质朴,吃火锅的时候若是没它,心中会有一种茫然若失的幽怨。在沸腾的汤锅中,取一片方方大大的毛肚,在锅中“七上八下”,待毛肚上的小刺被沸水激得精精神神地立起来就可以了。林立的小刺正好挂料,在调料的烘托下,唇齿间会弥散出醇厚的香气,妙不可言。这种醇香和任何一种口味的调料相衬都不会失其本色,就像是不同配器的同一段主旋律。

不过说心里话,真正想领略毛肚的好处,靠“七上八下”的度量方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火候是一种极其微妙的感受,一般人拿捏不到那种出神入化的分寸。所以,自己在火锅里涮毛肚,只能叫做“聊胜于无”。真要想领会毛肚的妙处,必得去好馆子。当年焦总的香牌坊就是!那家师傅的火候实在是了得,烫出来的毛肚醇厚而不滞重,咀嚼起来既有坚实的弹性,又清脆、轻盈。调料是红油的,但并不是愣辣,而是在鲜、甜、麻、香之中烘托出辣的存在,味道含蓄、干净。有次另一个师傅替班,立刻就吃出来了——因为糖放多了,显得甜腻,不好。要么怎么说是“手艺”?那时去香牌坊,别人点什么都随意,我先来上一盘过桥毛肚,其余的一切便不重要了……可惜好景不长,香牌坊怆然收场,从此之后再没吃过这道菜,是否够得上余伯牙摔琴谢知音的深情?

香牌坊不再,便移情给了爆肚儿。爆肚儿分油爆和水爆两种,我个人认为,还是水爆比较适合,因为毛肚不易入味,又不能火大,所以味道只是附着在毛肚表面,貌合神离。水爆其实就是用涮羊肉的方法涮毛肚,连调味都一样,可贵的还是那个火候。因为刀工不同,所以口感与过桥毛肚各有千秋。相比过桥毛肚,爆肚儿的口感似乎更浑厚、朴素,像瓷器与陶器的差别。

爆肚儿以前没吃过好的,所以可有可无——直到今年春节后邂逅了“爆肚仁”。爆肚仁就在鼓楼脚下,很小的两间屋的店面,常常是人满为患。他家的爆肚究竟好在哪儿,不像香牌坊那样可以说得清道得明,但不知为什么,每次吃了别家的爆肚儿,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它。也许,他家爆肚儿的好处,就在于恰到好处。在他家吃爆肚儿,要配上焦圈儿和豆汁儿才完美。这两样宝贝也是在北京城并不少见,可纯正的并不多,三样都好的更少!要么就是毛肚儿爆老了,像嚼车带,要么就是焦圈儿发棉,全无面粉与油交会成的清香,要么就是豆汁儿酸涩、寡淡,败坏了豆汁儿的声名。“爆肚仁”就不是,几样小食本本分分地往你眼前一放,口味并不惊艳,但是吃得熨帖、踏实,心里暖洋洋的,像是回到了儿时的板章胡同。门外放着京戏,是《野猪林》当中的“大雪飘扑人面”……

国庆节前,拜孙亮所赐,掺乎了美术馆瑞银集团艺术珍藏展的开幕式酒会,展是好展,画是好画,可行走其间的那帮装腔作势端着酒杯和西点也端着自己的,在展览里展览自己的男人女人们,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寂寞。看毕展览,我义无反顾地奔向鼓楼——看过好画,再吃顿爆肚儿才算完美;也必要这样的搭配,才舒坦。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小店里人坐得满满当当的,我便让服务员帮我找外面支起了一张桌子。仲秋,寒意已然很深,我独自坐在路边的折叠桌前,一盘熟悉的爆肚儿很快端到了面前,吃一口暖烘烘地下肚,风中的清寒却丝毫不在话下,或许这就是家的感觉。刚才,在艺术的天空飞;此刻,我需要踩一踩坚实的土地。

September 09

知味行——之乙丑

                                                       《冰淇淋》

 

我对冰淇淋的感觉一般——至少不像很多女性那样,把吃冰淇淋当作放纵自己欲望的一种途径。除非市面上出现了一种新鲜的口味,否则我不太会有主动吃冰淇淋的愿望。这或许同儿时的痛苦经历有关。

其实冰淇淋在最初给我留下的印象仍旧是幸福的:小时候,冰淇淋是种很金贵的东西。一般的冰棍儿是五分钱,也有三分钱的红果冰棍儿。黄澄澄的大雪糕,就已经是一毛钱了。而冰淇淋要一毛五一盒——装在一个淡蓝色的纸盒里,盒子上印着一只并不可爱的北极熊。但是冰淇淋真好吃,鸡蛋和牛奶的芳香混合在一起,香得那么单纯,那么真诚。更可人儿的是,比起冰棍儿和大雪糕,冰淇淋的口感要柔软得多,用那种两头圆的小木板舀一小勺放进口中就融化了,无需你喀嚓咔嚓地咬。就连融化的感觉都比冰棍儿微妙,优雅、芳香而有质感,不像冰水那么寡淡。不过那个时候能吃到冰淇淋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赶上爸爸高兴或者自己生病才可以,要么就是做了件值得表扬的事获得奖励。

小时候,姐姐常去天津姑姑家过夏天,每次回来,姐姐会很有见识地告诉我,在天津起士林吃冰淇淋,是坐在餐桌前的,冰淇淋一球一球地装在瓷盘里,用真正的小勺舀着吃——虽然小勺只是塑料的。心向往之!

在我的心目中,吃冰淇淋是一种高尚的仪式——哪怕仅仅是装在纸盒里吃。

小时候的冰淇淋是季节性的,过了夏天就买不到了。但是冬天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们做。方法很简单,就是把牛奶熬熟,加入搀了水的鸡蛋液,再加糖和香精,最后兑些薄薄的淀粉芡帮助凝固就可以了。那时没有冰箱,所以只能在冬天的室外才能上冻。妈妈通常会在临睡前把冰淇淋做好,放在阳台上。第二天起床变得不再艰难,我跟姐姐会比着看谁起得快,看谁能在第一时间冲上阳台,掀开蒙满雪花的饭盒盖,尖叫着惊喜万分地欣赏那布满冰纹的冰淇淋——虽然没有买的冰淇淋口感那么轻柔、蓬松,但是有自家的气息,有妈妈的芳香……

我对冰淇淋的温柔迷恋结束在小学二年级。这之前,我的身体非常不好。三天两头感冒发烧,常常烧得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时候流行的医学常识是,经常发烧会烧出风湿性心脏病,流行的解决办法是切除扁桃体。爸妈为了说服我同意割扁桃体,采取了恫吓与利诱并重的手段。恫吓我的时候,他们告诉我经常发烧会烧成傻子——从家到学校的路上会经过一户人家,这家里确实有个智障的女孩子每天摇着头张着嘴坐在路边晒太阳,为了骗我同意做切除手术,爸爸每当路过人家门口的时候就会忧心忡忡地提醒我,经常发烧的结果将会是这样。一天四遍看着自己惨不忍睹的未来,任是钢铁意志也会被摧毁,更何况是一个像小动物一样懵懂的孩子?而利诱的时候爸妈则搬出了冰淇淋,他们许诺我,手术一结束,就可以无休无止地吃冰淇淋,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把冰淇淋当饭吃。天哪!这是我做梦都梦不到的奢侈。怎能不动心?为了平息我对疼痛的恐惧,爸爸非常真诚地告诉我,一点都不疼,是激光的手术刀,只是一个小卡子,放进喉咙里轻轻一带就带出来了,连血都不会流。爸爸做了一个非常轻盈的手势。

带着热切拥抱冰淇淋的深情厚意,我上了手术台,当被一个大白单子蒙上头的时候,我才知道上当了!哪里是什么激光的刀子,就是一种冰冷的金属工具生生把可怜的扁桃体揪出来的,直到今天,我都清晰得记得那种被扔进令人头晕目眩的疼痛时的恐惧和无助。每一个孩子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手里都端着一个托盘,接的是自己的血……从那时起,我坚信医生是一种冷酷、阴险的动物。

冰淇淋如期而至,填鸭一样填进口中,即使是那么温柔的形体,触碰到喉咙的时候都是巨大的疼痛,好在,它瞬间就融化了,尽它所能地抚慰着我的创伤。这时的冰淇淋已经不再是至高的享受,甚至不是奖赏,只是镇痛和止血的药。爸妈轮番主持着填塞的工作,那一天的冰淇淋变得无比狰狞。

所有的伤口都会复原,哪怕当初血流如注!只是复原之后,我对冰淇淋的深情却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便不是“记仇”,再好吃的东西被填鸭式地塞俩礼拜,恐怕你也就敬而远之了。

从此我不再发烧,更不再吵着要吃冰淇淋,不知道爹妈是不是在一旁窃喜一劳永逸。

很伤心,一种美好的食物被记忆蒙上了一层晦暗的纱,永远不想去掀起。如今想起冰淇淋,我很少会怀念它的滋味,我更怀念的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眼巴巴地期待它,却又不好意思开口索要的羞涩心情;怀念得到它时心里充盈的欣喜与满足;怀念把那用过的小木板洗净、晾干,收藏起来,留待以后慢慢翻看,慢慢回味时的专注、认真……

冰淇淋留给我的教训就是,当一种无比美好、无比向往的事物排山倒海地降临到你头顶的时候,在它背后隐藏的,很可能就是一场灾难。

August 20

刘翔的背影

至今,我还保存着一张04年的《新京报》,报纸头版的巨幅标题是“世界,你太慢了!”那横扫千军的气势至今想起来仍然令我壮怀激烈。这一腔惊涛拍岸的豪情,是刘翔留给我的记忆。我也还记得那年刘翔比赛的时刻,是北京的深夜。快睡觉的时候,爽爽打来个电话,跟我探讨刘翔能不能夺冠,我说,咱俩打赌吧,你先挑,剩下的是我的。那时的我对刘翔一无所知,他的输赢对我来讲,只是一顿饭,要么是爽爽买单,要么是我买单。爽爽选了刘翔跑不赢,把奇迹留给了我……

大概有夜里两三点了吧,爽爽的电话惊醒了我,他用兴奋得近乎窒息的声音说,刘翔赢了!诚实地说,那个时候我并没有被感染。真正感染我的,是第二天《新京报》的照片和标题。我赢了那顿饭,爽爽同志输得很开心。

其实,我对那刹那的荣誉,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因为结果之于铸就它的过程而言,都过于抽象,甚至过于单薄。然而让我真正难忘的,是刘翔奔跑时的激情,是他身上那种挥斥方遒的气势……或许,那种东西只是凭附在“刘翔”这个符号之上,真正打动我的,是一种从生命深层迸发出来的力量,它让我感受到的是生命的骄傲。就像尼采说过的那样,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刘翔用他飞扬跋扈的奔跑,回报了天地造化对于生命的恩情。

而给我留下更深印象的,是此后的一段纪录片,画面上是晨曦中,刘翔在空旷的跑道上一遍一遍地练习起跑。扑面而来的,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孤独感。镜头的机位非常低,就像是他脚下的助跑器的视角——是的,在荣耀背后,刘翔为之付出的,跑道知道,他脚下的助跑器知道。

08年的818日,打动我的,仍然是刘翔的背影,那个低垂着头,怅然离去的背影。我不想在这个风口浪尖的时候去议论那个转身的对错,我只想说,每每想起那个背影,我感到无限的欣慰——刘翔长成大人了。自从知道刘翔放弃,我反复回想着爽爽给我讲的关于阿城的一个小故事,那是阿老亲口告诉他的。据说阿老曾经被周围的人忽悠着去蹦极,然而站在跳台上的时候,他始终没有勇气跳下去,后来干脆从阶梯上原路退了回来。在此之前,没有人这样做过,大家都嘲笑他。阿老说,我不敢跳就是不敢跳,我敢退回来,你们就不敢。我一直记得这件事,它第一次让我清醒地认识到,“勇往直前”未必就是勇敢。退缩与放弃,有的时候更需要勇气。输赢仅仅是生命中两种瞬间的状态,如果人生的价值要靠这两种微小的瞬间来评判的话,那么生命未免太枯燥,太卑微了。生命如同四季,寒暖更迭,赛场和跑道曾经告诉过刘翔,生命可以如此辉煌,今天,它们也同样告诉刘翔,生命可以如此落寞……成与败,都是生命的馈赠,接纳它们,并接得住它们,都是生命的荣耀。

刘翔曾经说过,“可能四年前的那个比赛是我尽力而为,是我自己想要的。但现在的比赛,四年后的这场比赛,我觉得是大家想要胜过我想要的。大家希望我把这块奖牌,无论什么颜色的拿到手,我希望的却很少,我觉得我还是要走自己的路,把所有的想法都抛开。”这段话是刘翔在哪里说的,我不清楚,令我感动的,是言语中流露出的他对自己的负责。刘翔也好,任何人也罢,来人世行走一遭,不是为了任何其他人,更不是为了履行什么使命。生命的意义,只在于昭示生命的力量。对于“美”这个抽象的概念,康德曾概括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他解释自己的概念时举的例子是花朵。花朵,不是为了别人赞美它的美丽,才开放的;它怒放,只是因为它是一朵花,绽放是它的天性。而它绽放了,就是一种美丽。作为一个人也是一样的,他不是为了实现某一个目标而生,达到了某一个目标,只是因为他一直在行走或者攀登。在世界面前,人是如此渺小,对于生命中的祸福成败完全无能为力——就像一株草木一样,大自然会赐予你阳光雨露,但也同样会降下风霜雷电,正是在苦乐悲欢的挣扎中,生命才能够显示出令人惊叹的韧性。生命才更像是生命。辉煌与成就,是外人看到的,而生命中最真实的得失,只有自己知道……

在我看来,真正强大的人,不仅仅是在欢呼中创造奇迹的人,也同样是在寂寥与磨难中默默隐忍的人。

如果说,四年前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曾让世界看到了一种不可一世的力量;那么四年后的今天,他给世界看到的,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赢得起也输得起。

August 17

知味行——之甲子

写在前面

《心经》中所言“眼、耳、鼻、舌、身……”所对应的是“色、声、香、味、触……”在我看来,它概括的其实就是我们所沉浮的万丈红尘中一切令我们流连、沉迷的感官享受。沉重的肉身所渴望的一切快乐莫不来源于此。然而,苦乐相随,当肉身失去——或即将这些享乐时,焦虑、不安,乃至痛苦就会油然而生……所以,《心经》告诉我们,当一个人“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的时候,就可以“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磐”了。以吾之愚见,所谓“看破红尘”,并非一厢情愿地否定生命中那些快乐、美好的存在,而是认识到,人生最大的痛苦是这些“快乐”、“美好”是无常的,随时可能失去……“美好”不会令人痛苦,令人痛苦的,是那些美好的破碎与消逝。看破红尘,不是拒绝美好!所以,我愿意记取那些经历过的美好体验,即便有一天失去了,还能够依稀想起它们当初的样子……

是以为记。

在肉身的所有体验中,味道,应当算是很奇妙——甚至可以说是最微妙的一种。它同嗅觉、触觉一样缥缈而不可捉摸——不像声音、色彩一样有如此精确的界定甚至是度量,也不像声音和色彩一样可以复制、还原。它们无法捕捉,稍瞬即逝,我们只能“心领神会”……然而,味觉又似乎要比嗅觉和触觉更要丰富、且富于变换一些,所以,我一向觉得,“味道”之中藏有大千世界,悲喜人生。所谓“五味杂陈”,所谓“人生况味”,所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记下那些生命中经历过的味道,也算是不虚此行。

都云作者“吃”,谁解其中味?

一笑。

 

《越南菜》

第一次吃越南菜,是04年的初春。当时刚刚拿到房子的钥匙,想请钟大师指点一二,便请大师吃饭,大师钦点的,是三里屯的一家越南菜馆。吃过之后的感想是,真不好吃。爽爽同志一直认为,我是个财迷,往往会因为花费金钱之后造成的内心痛楚混淆于真实的味觉,对此,我暂时不置可否。后来,又尝试了几处泰国菜和望京地区的一家南洋菜。吃后的感觉非常相近——迷茫和失落。口感和味道都不符合我对食物的期待,因此总有吃不饱的感觉。

在我看来,冷食的菜品,取的是食材中的清新之气,单纯、清澈、浑然天成。比如藕片、红菱,若当水果吃,清脆之间隐隐透出甘甜,食之忘俗。然而,若作为一道菜端上来,这样的口感就会略显潦草,因为清新之中隐隐有些生涩。所以,藕片冷吃,最好的方法是用急火断一下生,清脆仍在,而枯涩全无,在唇齿之间莹润、清亮,隐约还有些莲花的芳香。这种口感,或许就像苏州园林,分明是人力穿凿而成,却将人迹隐匿得悄无声息,混若天成。

而我所经历过的东南亚冷菜,冷得过于实在,带着草莽的气息。调味又显得过于鲜明,酸、辣以及南方各种奇异草木的香气,争奇斗艳,各不相让,吃起来感觉有点儿闹。

也情有可原,毕竟当地气候以湿热为主,人很容易食欲不振,需要一些凛冽的气息开窍、开胃。而真正的不沾烟火,也是降温的有效方式。然而我终究吃不惯,敬而远之。

但那些东南亚的菜,往往很贵,昨天恍然大悟了这是为什么——因为那些调味的食材和味道是来自异域的,味道里带着时空的转换。生命中,时间和空间是两个无法克服、无法随心所欲的范畴,它们的转换,应当付出巨大的代价。这就好比,大雪飘飞的时候,你偏想吃西瓜,你付出的金钱,买到的是季节。

 

August 06

希腊美味

和每家大型的购物中心一样,在大楼的高处,总会有一个各种风味云集的所谓美食天地——五道口的购物中心也不例外。几周前,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一个叫做希腊美味的档口。因为对希腊一直有着有一种默默的崇拜,所以对这里很是关注了一下。走近去看,发现食物的吸引力远没有名字强烈,也就离开了。在一家档口用餐完毕,向服务生打听洗手间在哪里,服务生殷勤地指点:“出门向右拐,希腊美味的后面就是。”好好的一家餐馆,无端地成了寻找厕所的坐标,我暗暗替它感到不祥。

两周后,又去了那层楼,同样是打听洗手间在哪里,相隔遥远的商家,对这一问题的答案,居然是完全一致的——指点我以希腊美味为标记找到厕所。自己心里都不由得为这美味感到凄凉。

也不知是该档口确实存在着风水的问题,还是因为在这里人们的口口相传,它的“路标”功能已经远远盖过了餐饮服务的本意,抑或是这里的口味确实不适合川流于其间的客人——总之这家希腊美味的生意清淡得可以!用耳熟能详的成语来描述,叫做“门可罗雀”,大楼里没有雀,那就换作《笑林广记》中的一个更为质朴的总结,叫做“绝无生意”!真是太惨了!我几次路过这个地方,而且是在不同的时间段里,生意都是一样的冷清。即便是在周五晚上七八点这样一个沸腾的时刻,这里都是一如既往的安宁。即便是我这样一个素昧平生的过客,看在眼里都觉得心酸。在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地界儿,光支起一个档口,就要多少的花销?地皮、水电、人工费……一天要卖出多少张希腊烙饼,才能撑得住?晚上9点多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店里坐着两桌客人,一桌是一对恋人,很有可能看中的是这里的安静;另一桌,则是老板娘自己……寂寞地吞咽完自家的套餐之后,老板娘拿来计算器结一天的帐,对她的愁苦,我感同身受。要照着这样清淡的生意,一天下来的流水帐还需要用计算器来结算么?

关于希腊美味的最后一个回眸,是看见老板娘在给几个服务生开会。据过来人说,越是业务(或是生意)不好的时候,越要开会,目的是鼓舞士气,稳定人心,增强凝聚力。我猜,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进行自我催眠并壮胆儿。

这件事,给我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一家餐馆,成了厕所的路标,我相信是任何一个老板也不愿意接受的,之所以还是接受了,一定是因为别无选择。我能想象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资金的压力,二是好位置已经被人选走了。要想达到自己进驻这个地界儿的目的,就必须要委曲求全。然而,委屈之后,“全”却未必能够“求”得来。永远不要对“先天不足”抱有幻想。所有人都不选择的东西,一定有着它致命的缺陷,如果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有缺陷的事物上,又能又几成胜算呢?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特记于此,是以为戒!

July 28

《红楼春上春》

早年间,我对《红楼梦》的热爱体现为一种不加选择的收集:邮票、火柴盒、年历片儿……一切跟《红楼梦》有关的东西,我都希望能够占有。买书的时候,只要看见“红楼”两个字,眼睛就烁烁放光,扑将上去。少女时代,《红楼梦》的衍生产品并不多,所以尽管我尽心竭力地寻找,收获却不大。记得87年的《红楼梦》电视剧播出之后,大陆图书市场曾出现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红楼梦》续书出版热,热到什么程度,我无法用语言描摹,但印象深刻的景象是——此后的很多年,在各种降价书市上,各种版本、各种名目的《红楼梦》续书撑起了“半壁江山”。没有一个降价书市里没有它们,而折扣打得最狠的摊位,如一折、两折、三折之类的摊位上又必定会有它们。那份凄凉,想一想都觉得心酸齿寒。后来查阅《<红楼梦>辞典》,仅收录其中的《红楼梦》续书就有二十一种之多,现略举几本:《后<红楼梦>》、《续<红楼梦>》、《绮楼重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补<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幻梦》,等等等等……中国文字的趣味尽显其中。清末民初,想来是《红楼梦》被充分民主的第一个巅峰。这件事给我的经验是:不是所有跟红楼二字有关的东西都与美好有关。

再后来,我想写关于《红楼梦》电影改编的论文,于是又以红楼二字为关键词,四处搜索“涉红”的影视作品。一部叫做《红楼春上春》的作品让我遭遇了尴尬的挫折。音像店老板打量着片名,轻描淡写地告诉我,这是张国荣早年演过的一部三级片,以前卖过,现在不好找了。我强装笑容地跟老板告别,临走也象征性地叮嘱老板,要是再碰到了这个片子,务必帮我拿回来——已经不是作研究的课题,只是好奇,把《红楼梦》拍成毛片儿是怎么个拍法。这个时候,我真切地领会到,《红楼梦》不是某个人的《红楼梦》,当它名满天下之后,它甚至不再属于曹雪芹。

一万个人的心目中有一万种对《红楼梦》的理解。我赫然想起小时候的一幕情景:那时我一直在辛苦地收集那16本一套的《红楼梦》连环画。当得知新华书店进了最新一集的时候,我兴高采烈地跟爸爸一起去买。在书店,邂逅了一位妈妈单位的同事,当她看见爸爸在给我买《红楼梦》的时候,大惑不解地问爸爸:你怎么让孩子看这种“掉棒子”的书?语气中充满了焦虑和谴责。爸爸当时很尴尬,只是含混地解释,只是小人书。我偷偷问爸爸,什么叫“掉棒子”,爸爸的回答非常含糊。我当时好奇怪,《红楼梦》里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么?为什么那个阿姨会觉得《红楼梦》是本“掉棒子”的书呢?后来,涉世渐深,才知道,“掉棒子”原来是暗指一种相当肮脏的男女关系,但是到现在我也没能找到一种对这个俚语的权威解释。凭我自己的经验,不知是不是应当写成“吊膀子”这几个字?抛开字义,我始终不能释怀的是,究竟什么原因令那位阿姨对《红楼梦》产生了如此犀利的理解。但是今天,这个如此民主的时代里,这其实已经毫不稀奇了。

如果说,那位阿姨当年对《红楼梦》的评价中承载着她淳朴的社会责任感的话,那么今天,当形形色色的声音百花齐放,群魔乱舞地发表着自己对《红楼梦》的解读的时候,我只能理解为,这是人们在行使时代赋予自己的权利……在这个任何事情都能被解释,任何现象都可以被理解,任何一个魑魅魍魉跳出来,都会有或多或少的人跟在后面捧臭脚的年代里,我只能保留意见,并表示理解。可是呀,真的不要欺人太甚吧?624日凌晨,我第一次看到了新版《红楼梦》的定妆照,当真是五雷轰顶。苍天在上,我虽然对李少红拍《红楼梦》没有任何期待,也万万没有想到,一个人作践《红楼梦》能作践到这种程度。太病态了!一个具备着每天摄取水、盐分和阳光这样的基本生存条件的人,为什么会塑造出这样的《红楼梦》人物造型?真是太不理解了!我一个劲儿地跟同志们探讨,难不成叶锦添是看着阿拉伯文版的《红楼梦》认识《红楼梦》的?思路太诡异了!如果说,一个香港人,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奇异的理解也就罢了,可是李少红是为什么?为什么她千挑万选出来的贾宝玉,我第一眼看去,觉得像西门庆?后来有网友说像贾琏。可我还是坚持我自己的看法,因为在我看来,贾琏虽然是个浮浪的富家公子,见色则喜,可他偶尔也有情义,偶尔也有须眉气——比如说他在尤二姐自尽后,痛苦得扶尸号啕,发誓要为她报仇,并且,据前八十回留下的线索,可以推断,日后他也确实让王熙凤“哭向金陵事更哀”了,想来尤二姐魂魄有知,也该含笑九泉了;再比如,当贾雨村为了讨好贾赦,滥用职权从石呆子手里霸占了那几把宝贝扇子之后,贾琏曾不屑地说,“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为此挨了贾赦一顿毒打。寥寥数语,足见得贾琏身上的须眉气。饶是贾琏身上这一缕惊鸿一瞥的情义,在现在的“宝玉”神情中都不曾流露,在他的神情中,我看到的只有浮华和贬义的“风流”。爽爽同志不同意我说这个宝玉像西门庆,他觉得即便是西门庆也没有这么猥琐!最后,我们达成的共识是——贾瑞!一个有幸披挂上锦衣华服的贾瑞!

我这个恨呐!我恨不能假冒曹家后人的名义,跳出来起诉李少红歪曲《红楼梦》。连郑苹如的妹妹都敢跳出来起诉人家李安,曹家的后人就更有理由起诉李少红!只可惜曹雪芹的儿子死在他头里了!今天的文艺工作者们敢这么撒着欢儿地鼓捣《红楼梦》,实在是应了老百姓的那句俗话——欺负老实人,踹寡妇门,挖绝户坟!

好在那段时间正是期末,我忙得不可开交,让我的愤怒得到了一个冷处理的时间。其间又有《赤壁》帮我认清了现实——现在的人们不需要了解名著,只需要看名著怎么成为我们今天的铺路石。这气象倒与薛宝钗的《柳絮词》异曲同工——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务实的薛大姑娘不经意间跨越时空,成了这务实年代的代言人!这是否也可以理解为《红楼梦》的现代性?《红楼梦》的时代意义?

我知道,我不该瞧不起人家李少红和叶锦添,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理解《红楼梦》——只要他拥有话语权。可是,当我今天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千辛万苦PK了之后被遴选出来的《红楼梦》中人摇曳着向我走来的时候,我还管不住我自己,得发言!李少红口口声声说她的创举就在于,把宝黛等主要人物分成了成年组和少年组,以显示少年人情窦初开的纯真。俄的娘!俄的眼睛!我分明看见那些少年黛玉、宝钗的脸上,挂着厚厚的风尘气,说她们二十我都信。真不如87版《红楼梦》里的“十二官”显得干净!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再是同情曹雪芹了,我同情李少红,偌大个国家,十几亿的人口,居然让个导演连张干净的脸都找不出……叹叹……

算了,我也别在这儿罗嗦了。《红楼梦》是所有人的《红楼梦》,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解读它,去消费它,这才是民主。《红楼梦》照样可以拍成《红楼春上春》。我还是去寻觅《红楼春上春》吧,我对毛片儿不感兴趣,但我真的非常好奇,毛片儿版的《红楼梦》究竟拍成啥样子。嗯——如果把这东西和李少红的《红楼梦》进行比较研究的话,弄不好我就能冲进百家讲坛了!好主张!出发!

May 04

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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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在出租车里听广播,一则广告说“邮政公司发行了《奥运世界邮票大全》,2008年北京奥运会唯一完整的奥运邮票收藏大全,具有极高的收藏和鉴赏价值”,心里有种莫名的感触——以前集邮,是自己找一个选题,然后去踏破铁鞋地寻找、积攒;而现今集邮,是商人找一个选题,包装好了卖给你。只要通过金钱这条通道,几乎没有你不能到达的目标。然而,我觉得很失落,也许是因为金钱简化了过程,抹平了差距,可贵的就不再可贵了。

我集邮是从1979年开始的,恍惚记得那年爸爸从天津回来,带了一件表姐送给我的礼物,那是一个红色的集邮册,从那个时候起,爸爸就把他集邮册中的邮票分给了我和姐姐。

我不知道同龄人对儿时的感觉,但我始终认为童年的生活很枯燥,因为五颜六色的画面少得可怜,就连电视都是黑白的,于是邮票、糖纸的积攒给了我莫大的安慰。把皱皱的玻璃糖纸泡湿,贴在玻璃板上,半干不干的时候拿起来夹在厚厚的书中,等干透的时候已经非常平整了,放在手心,它会自己轻轻地卷起来,象是活了——这在儿时的我看来,是极有趣的。但糖纸的花色毕竟是有限的,远不及那些邮票五颜六色的层出不穷。而且,邮票承载着远方的消息,带着岁月,带着距离,为我铺展开的,是一个充满想象的世界……

我不想说邮票是一部百科全书,但我的集邮册的确曾为我展开了一个上天入地、气象万千的世界。它的丰沛、精美,是那时的其他平面艺术形式无法企及的。那是一个梦想的家园。去年去苏州,妈妈说,东东从小就想来苏州。这愿望我都不记得了,若当真有,只怕就是那套《留园》的邮票不着痕迹地诱惑了我……当我真的置身留园的时候,我感到熟悉而亲近。曲溪楼、远翠阁、涵碧山房、冠云峰这些曾唯美而抽象的名字刹那间真切地呈现在我面前,隔着二十多年的时间,隔着几千里的距离,我同它神交已久。那名字在唇齿之间曾念诵了多少遍,那檐宇栏杆我用目光摩挲过多少回……

集邮的乐趣,来自于一点一滴的积攒和不期而至的惊喜。那个时候集邮是讲究攒“信销票”的,攒一大堆没用过的新邮票,是没本事的表现。邮票的边缘有一点点邮戳的印迹,但又不伤及画面,才是最完美的。在那样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我的父母断乎舍不得囤积一些不用的新邮票给我怡情悦性,所以要想攒齐一套邮票,只能慢慢等待……而且,很有可能永远也等不来。在那个邮资本市4分,外埠8分的年代里,要寄多重的包裹才用得上8毛钱的邮票呢?而且,真有用到的时候,为了邮件的安全,人们也往往会选择最普通的、没有收藏价值的8毛钱邮票——要知道,一个贴着“好邮票”的邮件会引得多少不相干的眼睛烁烁放光啊!就这样,一张面值78毛的“JT”邮票,几乎成了一个永远无法企及的梦想。比如《西厢记》里的“长亭送别”,我集邮册里留给它的那片空白恐怕永远都将是空白,可在我看来,就算是空白也美,因为它填满了我儿时的祈盼。

还有一套是《齐白石作品选》,颀长、纤秀的画幅,笔调清新、疏朗,一派玉树临风的气度,这在中国邮票史上都不多见。惭愧之至,16枚一套,我只拥有6枚,集成完璧今生无望,但这丝毫不会折损我对它的珍爱,因为它承载的是那时的记忆……还有什么比时光更值得珍视呢?

有遗憾也会有奇迹,那套《云南石林》的就是。这套邮票共5枚,最初,我只有一枚,但是7毛的。同学要跟我换,开的什么“价钱”我忘了,但我没舍得。虽然我知道“一缺四”,凑齐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但我总是觉得,平素都是为了7毛面值的作难,如今我把7毛钱的拱手让给别人,若日后自己找到其他的,独绝在这一枚上,岂不让自己悔死!没想到,日后这套邮票真的就不知不觉地攒齐了,儿时的我,居然能够抵制蝇头小利的诱惑,换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现在回想起来,仍能令我沾沾自喜。

也许,世事都有个缘分……

若说跟邮票的缘分,又牵出了另一桩往事。初二的时候住院,隔壁床的冯阿姨,是冯玉祥将军的二女儿。她见我整天在病床上鼓捣邮票,就问我,用过的旧邮票你要不要?我说,要的就是旧的。不久,她请家人帮我带来了一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打开信封,我惊喜得气都快喘不上来了——里面装满的竟都是见都没有见过的欧洲邮票。对于那时的我来讲,这是一笔做梦都不敢想的财富呀!那个年代,攒外国邮票是一个高难度的选题,即使有“海外关系”,能找到的也无非是一些美国、香港的普票——各种颜色的伊丽莎白头像或者各种规格的美国国旗,偶尔邂逅一张加拿大的,就算是难能可贵了。而此刻,我居然瞬间拥有了这么多!那时的喜悦,无法用语言描摹,即使是今天回想起来,我都觉得这是一个奇迹。冯阿姨看着我象个撒欢儿的小动物一样围着病床乱转,平静地告诉我,之所以有这么多邮票,是因为她先生在国外工作,而这些邮票,对她来讲并无用处。话虽这样说,我还是对这份意外的馈赠充满感激。前两日,看凤凰卫视的《讲述历史》,那一期恰好做的是冯玉祥的女儿冯理达回忆自己的父亲——她是我的病友冯阿姨的姐姐。在她回忆冯玉祥将军遇难的“黑海事件”时,我想起了我的冯阿姨给我讲那桩往事时的情景,我还记得她掌心留下的伤痕——那是她在失火的轮船上抓着绳索逃生时留下的。阿姨一生坎坷不得志,在清华图书馆只是一名编外的工作人员。时隔二十多年,邮票和电视,让我重新想起了那个瘦弱多病,但是坚强美丽的冯阿姨,但是现在,她已经辞世十几年了……阿姨的名字,叫颖达。

自冯阿姨给我的惊喜之后,我的集邮就没再出现过高潮——也可能因为现代人的生活已经不需要邮票了;更是因为现在集邮的方式,变成了整年整年的订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年的邮票就完整而毫无悬念地属于了我。但对我来讲,集邮不再有趣。我还是更喜欢过去那些点滴积攒起来的邮票,哪怕是七零八落的也喜欢,因为它和我的岁月有关。

此刻收音机里的广告,让我觉得有点凄凉,这些年少时曾给我带来无限快乐的小画面已经象股票一样,变成了货币的另一种形式,而不再有当年的多情。当金钱可以换来一种东西的时候,另一种东西正在消失。

今后,我还会继续集邮,但,只是一种习惯。

April 08

相见欢之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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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欢之繁花,是我几天前买的一枚戒指的名字。

近来欲罢不能地流连在淘宝上,放纵着自己的占有欲。戒指、花瓶、烟缸、钢笔、香、遥控器……等等等等……总之把从精神到物质的所有需求都唤醒了。不过了!干嘛要苦自己?

好在我的理智还是适时地回来了——当我闯进一家小小的首饰店的时候。我惊喜地发现这里的小东西件件都可我的心,合我的意,令我爱不释“眼”……我蓦然惊醒,这么买下去,真就别过了。于是,我打算让自己的欲望在这里靠岸,以后每个月都到这里来逛逛,不再去别家了。要占有的宝贝太多了,我打算这次只领走两件。我把其余的宝贝放进收藏夹,留待日后来慢慢占有,就象谈一场悠悠的恋爱。若是那时这宝贝被别人领回家了,就算无缘。不过,其中有一只戒指是我始终放心不下的——那是一朵紫水晶雕刻的小花,花心镶嵌着一粒被水钻簇拥的珍珠……当我第一眼看见它,就爱得心头发痒,觉得它必须属于我。结帐的时候,我向小店老板央告,无论如何帮我把这件宝贝留着,我下个月就来把它领走。双鱼座的小姑娘说,没问题,你放心吧。

今天早上,宝贝送到了,装在一个硬硬的长盒子里,即使没有打开快递的纸袋子,都能摸出,包装得很用心,很讲究,和别家的不同。打开包装,也确实不同,戒指们放在一个修长的粉红色首饰盒里,心想,这家小店,做得就是有心,连一个包装都如此考究……

包装盒打开的时候,我愣了——盒子里竟赫然躺着那枚让我心驰神往的紫晶花。盒子里还有一张小纸片。“宝贝好:)大概是因为你性格,我觉得特别亲切:p。所以我干脆把你口水的那个紫晶戒指一齐寄给你,省次邮费吧。卡卡~等你发工资再拍下付款就好了:)另外这个小盒是我买给自己的,偷偷分给你一个。保密哈。别人都要我也没得送了。不能让他们知道。:p祝好。小水”——吐露着浓浓女孩儿味的、秀气的小字占满了那张小纸。

我迫不及待地把紫晶花套在手上,一遍一遍地端详着它,一遍一遍地回味着那份意想不到的惊喜和甜蜜,宛若看到了那些永不回头的、多年前的时光……

也许我太容易被感动了,但我就是这样被感动了。我想起8年前在网上认识过一个台湾人,那时还没用QQ,只是通过E-mail通信。有一天,他问我最近在听什么音乐。我说,我的音响被我前夫抱走了,电脑的音箱也坏了,很久没有听音乐了。不久,我收到了一个来自台湾的包裹,里面是一个用旧了的随身听。信里他说,这是一个他已经用不上的随身听,就送给我了,因为生活里不能没有音乐。这个随身听现在还在。每当我无意间想起这桩往事的时候,心头会蓦然涌起那间沉寂了很久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了音乐时的感觉—— 一如此刻我看着手上的这朵花。素昧平生的温暖,是长夜中划过的流星。

常常有人说,网络是一个虚幻的世界,可我固执地认为,它之所以危险,是因为我们自己不信任它。它确实是一个无形的屏障,使谎言、欺骗可以安全地遁形于它的身后。但是,网络不脏,是人的心脏,就如同钱不脏,是人的贪欲肮脏一样。我们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却恐惧着它的危险。我们怕的究竟是什么?如果以金钱来衡量,网络带给我们的利益已经于无形中为我们节省了许多的金钱,这些利益我们可以安之若素,泰然接受,而有可能与之共存的损失,为什么就会令我们胆战心惊呢?说心里话,我自己在网上生活了八、九年,确实吃过不少亏,可我觉得没什么了不起的,遇人不淑就当出门让狗咬了。骗了我的钱,我可以再挣;骗了我的情,我可以忘却;骗了我的时间,我可以当自己生了场病。还能拿走我什么?我最宝贵的东西没人能够骗走——那是我对这个世界的信任。我就是相信,只要这个世界还在,善意、真诚的人就在,哪怕只是惊鸿一瞥地看到他们在我生命中闪过,也能给我以希望和安慰。《小王子》里说,沙漠的美丽就在于不知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清泉。那么网络也一样,它的美丽在于,不知在哪一刻,会有一朵突然绽放的花,微笑着在你面前摇曳。

February 17

最近大伙儿都修佛

    我之所以很是讨厌那个名噪一时的《闯关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里面N多N多的邂逅——在沃野千里的黑土地上,哪里都有可能有剧中人的邂逅,哪里都会有尖叫着、瞪大眼睛的惊喜重逢,真应了《智取威虎山》里土匪们的切口儿“想娘家人儿,孩儿他舅舅来啦!”说书的讲:无巧不成书。修佛的人说:这是缘分。我信缘分,可是如果缘分把生命的邂逅简化成一辈子都象周旋在一个小菜市场里一样,转过来是你碰见我,转过去是我碰见你,这缘分可也就太廉价了。而对于这种批发式的重逢,每次都能报之以惊喜,我只能认为剧中人不是健忘就是虚情假意,要么就是缺心眼儿。
 
     在我对《闯关东》的成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大校的女儿》给了我答案。现在这部戏我才看了六集半,“姜士安,怎么是你?”这句台词我就不知听了有多少遍,没细数。一样的尖叫,一样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一样地对万水千山走遍,处处都有鬼打墙的惊喜!原来,广大观众早就习惯了这些个廉价的缘分。怨不得影视工作者们很多人手腕子上都缠着各种各样的佛珠,敢情是把佛陀当了祖师爷——“缘分”二字成了处理情节的至尊法宝。
 
     也许广大电视剧观众对电视剧的质量没有那么高的期待,对现在的情形就已经相当满意了。可是,我真想请问那些创作者,如果请你们来欣赏和你们的作品同等水准的东西,你们会欣赏么?那些博览群书的艺术家啊,那些把欣赏高端、前沿的艺术成果作为区别于普通人的炫耀的艺术家啊,那些能把多少创作理念和美学思想说得头头是道的艺术家啊,这些人不是没有见过好作品,不是没有能力写出好作品,是惜力,是轻视他们的衣食父母,知道即使写出了这样的东西也照样有人买账,因为观众没他们有文化,因为观众不懂。可是,老百姓真的不懂么?爱美是人的天性,对美的判断与认识也是天赋予人的能力,只是有的时候没有苏醒罢了。而艺术家的使命,就是用作品唤醒人们对美的认识。吴冠中先生讲过,在农村劳动的日子里,农忙之余,农村生活和高粱、玉米、南瓜等农作物都成了他作画的主要内容。不识字的几户邻居过来看稀奇,指着晾在院子里的一张张画说,“哎呀,很像”。看到吴冠中自己满意的画时,他们的评价变成了:“哎呀,很美。”还要再说什么么?观众真的有那么蒙昧么?作为一个创作者,你敢不敢把更“美”的东西献给你的观众,而不仅仅是用“象”来敷衍他们?

     小年夜那天,在第三极书局闲逛,店里张贴了很多《牡丹亭》的剧照,其中一幅剧照是一个武打戏的场面。其实,在柳梦梅与杜丽娘的爱情故事中加入这么一折戏,跟《西厢记》里张生去搬孙飞虎作救兵的作用差不多,是在文戏里加段武戏,调剂一下观众的情绪,满足观众的需求。但那时的“大众”日常消费的,是怎样精雕细琢的作品?它蕴藉着多少人类情感中深邃、美丽的力量?“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董庭兰,是盛唐时代的著名琴人,我的古琴老师范煜梅说,董大之所以普天之下,无人不识,正是因为古琴在当时的普及。那么那个时候,作为一个普通人能享受到的精神生活和今天我们所能消费的精神生活几乎是天渊之别。我承认,今天的现实不能和盛唐相提并论,也并不是说,只有听古琴、看昆曲才是高质量的精神生活,我只是想说,这些今天看来是和者盖寡的东西,都曾经活在寻常百姓家的院落里,这证明,它们不艰涩,它们的美曾经令很多很多的寻常百姓赏心悦目,也同时证明寻常百姓对美好事物的感知力和欣赏是超越想象的。作为创作者,永远有责任象对待自己 一样地对待自己的观众。

    我的老师,在我没有进入电影学院的时候就告诉我,作品,是切开自己的血管流出来的。到现在,漂泊一圈之后,我仍然坚信这一点。也许这一生,我没有能力,没有机缘写出敢于签上子自己名字的作品,但我敢说,只要有属于我的一天,我不求尽善尽美,只求尽心尽力。

   
   
February 14

人间有梦,红楼多情

DSC04001DSC04004今天是情人节。我没有情人,但还是要给自己过节——虽然在这样一个乌烟瘴气的年代里,很多“农转非”的“男性”(在这里实在不能称之为“男人”)以他们的实际行动,使“情人”的含义混淆于传统意义上的“姘头”,令我总情不自禁地感觉这个词很脏。我比较喜欢今天“八喜何QQ”的说法——有深情的人才配过情人节。我检点了一下自己,觉得自己还是有过节的资格的,因为我还敢爱!因此给自己买了节日礼物。

     礼物如下:

    1、一对今年新上市的中国情人节娃娃。(详见图片)因为我的粗心,把娃娃拿回家才发现女娃娃的额头上少了一个朱砂痣,于是自己用印泥补了上去。

    2、《红楼艺境探奇》

    3、《红楼细读》

    4、《<红楼梦>资料汇编》

    5、《红学泰斗周汝昌传》

    6、《红楼诗话》

    7、《<红楼梦>古画录》

    以上各书皆得于万圣书园。

    窗外的夜空中,偶有礼花绽放,情人节也放花么?是春节的余韵,还是单为这个夜晚盛开?情人节快乐——祝天下有爱的人。

February 12

不怨王宝强

爽爽对于《士兵突击》的不喜欢,是出乎我意料的。因为我非常喜欢——并且是欣赏。但是,今天,我充分理解了他的“不喜欢”。问题出在王宝强身上。但确切地说,责任不在王宝强,而在导演。可是,如果公道地说,我相信,责任也不在导演,而在市场。以我对作品的理解,我相信,王宝强之所以可以幸运地获得这个角色,并不是作品需要他,而是市场需要他。这就是常言所说的“应运而生”。在新浪的访谈中,导演康红雷咬紧牙关说许三多这个角色和王宝强非常吻合,但我不信,我宁愿相信这种说辞中有作为一名导演的隐衷。就对整个演员阵容的设置来看,必须承认,康红雷对演员的遴选,是相当精准的,以至于看了很多集之后,我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是演员——因为他们太象兵了!也太象他们所担任的角色了!所以,我有时会杞人忧天地替这些“非职业演员”捏把汗,怕他们会穿帮。可是,每一场戏他们都完成得如此之好。我这才想起去查他们的资料,结果是,除了王宝强之外,他们全部是职业演员。这代表了康红雷遴选演员的眼光——这是一名导演艺术感觉的重要体现。因此,我坚信,他不会在甄选串联全戏的绝对男主角许三多的时候,会突然失准。

在所有对王宝强表演的肯定中,都在说王宝强的表演是无表演的表演,是本色表演。但是,请注意,王宝强的本色究竟是什么?王宝强的本质是什么?而许三多的本质又是什么? 在我看来,许三多和王宝强的相似之处在于——他们都来自农村,他们都有着沉默中的坚忍和刻苦。可他们不同的是,王宝强不是兵。这几乎是致命的。因为许三多呆气也好,笨拙也罢,不管怎么让人看不上,他也是个兵。当过兵和没当过兵的人,是绝对不一样的。一个人穿上军装,未必就能被赋予一种军人的气质。就像戴上眼镜未必就是知识分子一样。

在《士兵突击》的主要演员阵容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演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来自部队话剧团的职业演员,一类是中戏和电影学院表演系毕业的职业演员。部队话剧团的演员,是最熟悉军旅生活的演员,所以,塑造一个兵对他们来讲,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虽然他们只是文职军人,但他们至少最懂得军人,至少被军人的气质濡染过。所以他们塑造的军人形象让人感觉酣畅淋漓。

而伍六一、成才、袁朗的扮演者,虽然不是军旅的演员,却各有其扬长避短的方式,因此我们也看不出漏洞。首先说伍六一。诚实地讲,他出场很久了,我都没有意识到他是邢佳栋。看到剧中他训新兵的背影时,觉得这身影可真象当年我们军训时训我们的教官。后来是因为对话中他的声音我听着耳熟,才突然留意到竟然是邢佳栋。时光倏忽间回到了十五、六年前,我们作为电影学院第一届接受军训的学生站在装甲兵工程学院的训练场上,踢正步,做一步一动,身上穿的作训服跟戏里是一模一样。训了一个月,他们那几个表演系的男生已经虎虎生风地很象一个兵了——这种形似,对于表演系的学生来讲并不难。好笑地是,我们在天安门广场看升旗的时候,热血澎湃的他们,已经对自己的军人身份深信不疑,情不自禁地想和教官们一起敬军礼,被制止了,教官说,你们不是现役军人,顶多算民兵。我和邢佳栋一点都不熟,最多只能算是脸熟,狭路相逢的时候相互点个头而已。但是有一天,我却深深地记住了他——大二的时候,血气方刚的他,因为拔刀相助,触犯了学校的规定,不得不离开了学校,令我们叹息不已。而三年之后,他居然再次以新生的身份重新回到了这个校园——那时,我们已经快毕业了。这件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想,他身上的那种血性和须眉气,还有那种无法动摇的耿直,这一点,同伍六一这个角色是相吻合的,它赋予了角色以神似。邢佳栋的本色和他的表演技巧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所以角色是令人信服的。

另外两个不是兵的演员是成才和袁朗的扮演者——陈思成和段亦宏。如果深究他们的表演,他们同角色水乳交融的程度与那几位部队演员相比,还欠些火候,但是,他们有他们的优势。首先,这两个角色本身的特殊性淡化了观众对真实性的期待:成才,在剧中他是一个反面角色,他象不象兵不重要,你讨厌他就够了;袁朗,是一个部队的中层干部,他的身份感已经被模糊了。而更重要的是,这两个演员在中戏接受的表演训练使他们有了对角色的深刻体验和驾轻就熟的控制力,因此赋予了角色另一种神采,满足了观众的审美期待。

而王宝强则不然,就其目前的表演状态来看,他的能力仅够再现自己,而不能创造角色。因此,可以明显感觉到,许三多越到后来越招人嫌了。爽爽最厌恶的段落出现在第二十九集,这是许三多这个人物的巅峰状态,也是王宝强和人物的关系最疏离的状态,你看到的丝毫不是一个农村孩子变成军人的成熟,而是穷人乍富之后的巧舌如簧。不怨爽爽有偏见,确实横恶心!此时的王宝强对角色已经完全束手无策了,只能背台词。所以,可以明显感觉到,许三多越到后来越不可爱,因为王宝强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了,他只能用他现在能拥有的认识勉强地去够角色,够不上了就直接图解。到后来,我通常都是以他为道具,看与他发生关系的其他人的戏。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许三多的画外音,那些充满睿智和人生体悟的画外音通过王宝强声线刺耳的“豫普”中传达出来,而且偶有断句和重音失误的情况发生,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心都揪成了一团。

我毫不否认,非职业演员有他的优势,他的松弛,他的浑然天成,他的不事雕琢,但这绝不能等同于“返璞归真”。返璞归真的核心在于一个“返”字。无论是现实主义也好,纪实主义也好,都不是自然主义。非职业演员不是现在才有的,20世纪40年代的“意大利新现实主义”,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启用非职业演员;50年后的《民警故事》也是非职业演员,《一个也不能少》仍旧是非职业演员,包括王宝强自己的《天下无贼》。但是这些角色有两个共同点特点:第一,演员演的是自己,即文化跨度小;第二,故事发生的时间进程短促,即时间跨度小,他呈现的是演员最熟悉、最驾轻就熟的生活横断面,因此他们有能力很好地完成角色。而许三多这个角色,要完成农民到军人的转变,又要完成四年的时间跨越,这其间的巨大转变,实在是难为了王宝强。不过,话说回来了,这也没什么可少见多怪的,50年前,我们在工农业总产值上放过卫星,50年后为什么不能放卫星?

真的不能怨王宝强。只能怨这个年代,人们的心太急切了,急着看一个神话……

December 09

洛可可和于丹

05990604教西方美术近十年,一直不喜欢的一个风格就是十八世纪法国的洛可可,因为它浮华。其实洛可可的画很好看,柔和的色调,娇艳欲滴的容貌,闪着光泽的华美衣裙……可我就是不喜欢——因为它奢丽、繁缛,过分地纤巧精致,过分的炫耀,华美得近乎甜腻。

这就是我对《于丹.游园惊梦》的感觉。“看”她讲话,犹如万千五彩缤纷的亮片漫天洒下,煞是好看。可是,你拿起那亮片片细看一眼,就知道是什么了——反正联欢会和婚礼咱们都参加过。必须得承认,她的词汇量太丰富了,小时候没少背东西。再次证明,古典诗文的底子,是个童子功,长大以后受益匪浅,在这个文化领域放卫星的年月里,但凡有点跟普通人不一样的本事,都能出人头地。朱艳子同学每每嘲笑我记忆技能亢进,我个人认为这是她没有意识到背课文也可以混饭吃;再加上满脸飞眉毛以及象哑语一样密集的手势,还可以当明星。

作为一名教师,只是一个知识或者文化的传播者,而不是你自己——这身份有点像是“灵媒”。聆听者期待的是你所讲的内容,而不是上演你自己。讲台与舞台,一字之差,却相去甚远。其实,不要说教师,即便是一个演员,时时刻刻都在角色中展示自己,都是很讨厌的一件事。1986年的冬天,无意间看了姜文和潘虹主演的《末代皇帝》,一下就记住了姜文的名字,喜欢得不行。那时的姜文好像还是个学生,但已把溥仪这个形象拿捏得如此传神,明显比后来那个陈道明好很多。至今都觉得好。于是,暗暗喜欢了他很久。可慢慢地,他的银幕上就少了一个个神采奕奕的人物,留下的,却只有姜文。在银幕上,他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让我看得怪不好意思的,替他难为情,也惋惜。对于丹没有“前尘苍莽的宿缘”(此语化自于丹语录),所以“看”她讲话的时候,就只剩了难为情。她漫天飞舞的词藻,抑扬顿挫的语调,都化作了一派浓得化不开的自我陶醉,我认为,李少红的《大明宫词》没让她演,是个错误,因为二人的艺术理想有着如此惊人的吻合,可遇而不可求!闭上眼睛,回忆于丹那些层出不穷,饱含激情、指点江山的手势,总觉得似曾相识。终于豁然开朗:李咏!对对,就是那个鞋拔子脸,长发及肩,整天穿得金光闪闪,酷似变魔术的,那个男人,就是他了。这两人手势的风格如此相近,不信你就去看《于丹<论语>心得》的封面,只不过一个是男款的,一个是女款的。而这两个人之不招人待见,其实并不是一个手势,而是那种在掌握了某种话语权之后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居高临下的倨傲态度。最可恶的是,还要粉饰。可惜,溢于言表。

朱艳子这个女人很阴险的,她老说我损人家于丹,可是你听听她自己说的啥:昨晚,我组织她观摩于丹的讲话视频,看不完一集,我就已经坐立不安了,告诉她,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她的回答是“你试试光听。光听还成。”这嘲讽还不够尖锐么?还说我。记下这个细节,绝无报复的意思,只是想证明,我不是蓄意攻击人家于丹,实在是说的都是心里话,就象朱艳子说的一样诚恳,掏心掏肺。

昨天看了于丹讲话之后,久久不能平静。文字里写的这番话咽了又咽也没能咽下去。真不是我生性刁钻,我只是在提醒我自己,作为一名教师,除了SHOW自己之外,还有别的使命;除了华丽的词藻之外,还有责任向学生提供更多。感谢朱艳子同学几次三番说我象于丹,这虽然令我感觉很屈辱,但也令我时刻警醒:前方危险!

November 27

贼挨打

星期天的凌晨6点半,天还没有一丝光亮,小区里的路灯还在精神矍铄地闪耀,我已经在料峭的寒风中披星戴月地出发去学校了。因为有一场全校性的大型考试,所以我们院的男女老少倾巢出动,去非常遥远的上庄给学生监考。具体有多遥远我无法丈量,只知道班车在路上走了一个多小时。不惯早起的我,因为这早起,整整一天都没能清醒,回到家倒头就补了一觉,可到晚上仍旧昏昏沉沉。一次早起,大伤元气。即使是补觉,可也不敢信着意儿地睡,不过一个小时,就得挣扎着起来,喝着咖啡、泡着茶强打精神,赶紧把遗留的《红楼梦》试卷整理完毕,400份卷子铺展在地上,一张一张地分班、排学号……跪累了,蹲会儿,蹲累了,趴会儿,就这么把这些纸整理明白了。

今天一早,还没能醒明白,又接到电话,说下午一点半要到学校去判那1000多份卷子。这一去,回来就是晚上9点多。因为判完卷子之后,还要上晚上九、十节的课。

九、十节是挺痛苦的课时,因为这是个适于歌舞升平的时间段,学生能来,就算是很给面子了,我必须抖擞精神,以最饱满的激情回馈这些知音。而这个时候,我通常还在饥肠辘辘中。“饱吹饿唱”,吃开口饭的人都知道,上台吃得太多会犯糊涂(后来的科学证明,这是因为刚吃完饭,血液都集中到了胃里,脑供血不足),所以我干脆就不吃。只要有九、十节的课,晚饭都得是910点钟再见了。坚持这个习惯我已经有十年。其实,上九、十节的课,饿倒是在其次,最难受的,是曲终人散后的凄凉。在讲台上的时候,你可以意气风发、慷慨激昂,那是属于你的时间,属于你的世界,所有的人都在注视你。而一旦铃声响起,留给你的就是一个空旷的教室。那种孤独感,是在独自走回家的路上越来越明显的,是在看到人家窗口流泻出来的温暖灯火时越来越明显的,是在被凛冽的寒风刮眯了眼睛的时候越来越明显的……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海上钢琴师》里有这样一场戏,1900在下等舱给那里的旅客弹奏,所有的人在音乐中狂欢!然后,船靠岸了,人们欢呼着奔向那个向往已久的新大陆。丢下了1900,独自坐在他的钢琴旁,疲惫而寂寞……

这二年,教师成了个炙手可热的职业,全国人民都觉得教师是一个既有钱又有闲、名利双收、风光占尽的职业,我还听过一个拿俺们教书匠打镲的顺口溜:“公检法,国地税,人民教师黑社会。”愧不敢当!至少我个人没能令自己的职业与上述的其他职业并驾齐驱,算不算辱没了它?算不算浪费了资源?不过,说良心话,现在的日子确实比我刚教书的时候强远了,远不是当年我为了一个学期多拿一两千块钱天天早晨顶着大风、蹬着自行车去教留学生说汉语的情形了。工资提高了,又有假,所以人人都说教书是个好职业,这好那好样样好。我觉着,这也是光看贼吃肉,没看贼挨打。

其实,作为一名本分的教师,看似有很多时间是自己的,却没有时间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时时刻刻都得想着,你能把什么给予那些学生,要说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一点也不夸张。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自行车轱辘只要一压过学校大门的“减速坡”,心就会跟着轱辘一起“咯噔”一下。即便是到了现在,每当刚开学的时候,我都会感到紧张,在梦里都会梦到自己没有备好课就站在了讲台上。我怕呀!我怕我不能满足那一双双看着我的眼睛;我怕我对不住那些满怀期望、把孩子托付给这里的爹妈……

你说,教书是个好差使么?好是好,可其中的辛苦,苦过了才知道。一名教师,上课从早晨讲到天黑,连上九节课,是什么感觉?一个准妈妈,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赶几个小时的路程,到郊区去给学生上课,还必须站在讲台上,又是什么感觉?这些我都没有经历过。但我知道我自己,自打当了教师,都不好意思生病,因为落了的课,没法补。我也知道,但凡要上早上8点的课,就必须凌晨3点半起床,起来后又洗头又洗澡,然后再备一遍课,这样才能让脑子彻底醒透,而不至于站在台上前言不搭后语。为此,我常常是和衣而卧,“枕戈待旦”。我也记得,有段时间,在西山八大处上课,为了赶早晨650的班车, 4点半就要爬起来。那时候,收音机里有一档老歌回顾的节目,在那段日子里,我把蔡琴的歌听了个遍……我上课的教室是个礼堂,不管喊出多大的声音,都会被那空旷所吞没,有时话筒坏了,一堂课就是硬生生喊下来的。大冬天的,那里可真冷啊,我记得我是穿着两件棉袄,系着围脖,戴着手套给学生上的课。

这一切的一切,当初不觉得怎样,也就过来了,可回过头一想,真的是很辛苦。我不知道那些正在求职的、对教书有着热切期待和浪漫想像的孩子们,知道了这份辛苦,还有没有现在的那份义无反顾。

反正,甘蔗没有两头儿甜!一件事,给你带来多少利益,多少快乐,多少荣誉,你就要为之付出多少艰辛和苦痛。贼有吃肉的时候,就必有挨打的时候。

刚才给家打电话,妈说我爸又在别人的簇拥下去登五台山了!俺的神!他今年74周岁了呀!我不由得又条件反射地艳羡起来,一如我小的时候艳羡姐姐上学可以中午回家吃饭,而上幼儿园的我必须中午在幼儿园吃饭;一如上了学的我艳羡上班的爹妈可以不用再考试,不用再做作业到深夜。但事实教育了我:在幼儿园,虽然不能回家吃饭,但是不用考试,不用做作业;上学虽然要做作业,要考试,但是不用辛苦赚钱去养家(但最郁闷的是,我现在选择的职业,即使工作了,仍然需要周周考试,仍然需要天天做作业,还能说啥涅?)。所以,从以前的失望经验,我可以推导出这样一个结论——现在虽然很辛苦,但毕竟,你还有辛苦的本钱:年轻和精力,虽然它们也终将离我而去。父母虽然可以自由地享受人生了,可他们老了,力不从心,即使强撑出一副精力旺盛的样子,那些生活中的细节,仍旧会泄露年龄的无奈。

所以,贼有肉吃,就必会挨打;而挨打的补偿,是可以吃肉,二者如影随形。省心了,不用再羡慕别人了,既然上了贼船,就时刻准备吃肉,也时刻准备挨打,宠辱不惊,作一个本本分分的贼。

 

November 18

不敢想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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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州回来有一个月了,早该为她写点什么,一直没有动笔,是因为舍不得。因为一直都忙忙碌碌,生怕奔走中的尘埃沾染了她的宁静、清澈。

1012的我,坐了一夜的火车来到了苏州。收拾停当之后,就直奔虎丘而去——全是因为苏轼那一句“到苏州不游虎丘乃憾事也”的广告语。那一日,虎丘的拜山会余韵犹存,虽不至于人山人海,仍旧是沸沸扬扬。千人石上即使没有千人,可也是挨挨挤挤、人头攒动,心里登时就烦了,从一个城市的人海,千里迢迢跑来陷入另一个城市的人海,所为何来?心下里好生懊丧!寒山寺更是尴尬,小小的院落小得“望眼欲穿”,磕几个头,撞两下钟,就算走完了。只有那微雨中红得愈发娇艳的枫叶,还隐约弥散出千百年前的诗情。

苏州,比想象中潦草。

然而,当暮色降临的时候,苏州却象是醒了,一样有华灯,一样有车流,一样有窗中的觥筹交错,一样有街上的衣香鬓影,只是苏州的夜色比别的城市温暖、亲切、安详……桐荫遮蔽的小街上,也有酒肆茶楼;低矮敞亮的橱窗里,也是灯红酒绿,只是被那粉墙黛瓦一衬,繁华得如此从容。不由得又想起了杭州。相比之下,杭州更像是一位严妆的女子,打扮得一丝不苟,仪态万方地在厅堂之上迎候着远来的宾客,而苏州则是在巷闾之间惊鸿一瞥的佳人,浅笑轻颦都是天然的样子,她不会刻意地等你,却引得你追寻着她的踪迹到小巷深处。在杭州,看的是风景;在苏州,体味的是时光。

这样的夜色里,在茶楼坐坐,有评弹甜软而顿挫的声音从流苏的帘幔中飞出,心静了,意平了,这才慢慢味出了苏州的美。苏州要“夜泊枫桥”才美,那才够安闲,够写意。苏州之美,眼中所见的,不过十之二三,剩下的七八分,要在回味中才历久弥香。忽然意识到,夜色中醒来的不是姑苏古城,而是自己满布征尘的心……苏州本是一座宁馨的古城,那悠远芳醇、古意盎然的情趣,岂是潦草地走过就能领略的呢?这才知道,苏轼那句话,并非广告语,广告语是说给别人听的,并且带着强烈的企图心;而东坡居士这句话,想必是油然而生——虎丘断乎要去,不是看景,景哪里都有,而景物中承载的岁月和时光则不同。这才意识到,看虎丘不是去看那破败的斜塔,看剑池也不是去看那寂寞的深潭和镌刻在石壁上的字迹,而是要对着那深潭、古塔想像着在那个遥远而苍茫的岁月中,吴王阖闾金戈铁马、剑气豪情,磅礴一生。如今阖闾已逝,葬也要葬在虎丘之下,守护着他的姑苏古城,看这片江山的千秋万代……而那些曾陪伴他戎马倥怱的宝剑也从此沉寂幽潭,若宝剑亦有魂魄,想来是以这样的方式与它的主人休戚与共,血肉相连!

我错了!苏州是一座不许你浮光掠影的城市,你在她身上匆匆一瞥,什么也看不到;然而只要你坐下,静静地守着她,那一脉温柔婉转的韵致,就会舒卷在你的身畔,眼底眉梢全是柔情……苏州还是一个你离开了她会想念的城市,那想念里有“爱莲窝”、“乳鱼亭”这样别致的字眼,更有寻艺圃而来的曲折深巷,有那粉墙上攀援的瓜花,也有那路边拙朴而古老的水井……想环秀山庄后院那群晒太阳的小猫,更想苏州博物馆的池塘里游弋在脚边的锦鲤。别的地方也有水,有水的地方就会有鱼,可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这样专注地凝视过水中的鱼儿?只有在苏州,才会留心到,它们是如此不问世事地在水中悠游,快乐而自如。

从苏州回来,会突然明白,原来,“味道”是生命中最微妙、最灵动的体验,也最迷离恍惚,难以保存,更难以捉摸。可也正是“味道”,离我们的心最近,一时间无法用言语说清,却能令你潸然泪下……味道,很难说能不能找到它的形迹,去吃朱鸿兴的汤面好了,去尝七里山塘的酒酿饼好了,这都是苏州的味道。可我深信,这些吃食,即便此刻在家门口吃到了,也必定不再是当时的味道。吃食可以复制,可离了那一方水土,学得再象,也会走味儿。就好比若没了那一片水乡泽国,就算是一钉一铆地在他乡重建一个留园,也留不住园中氤氲出来的味道,园子没了灵魂。苏州的味道带不回来!就象那七只山塘的狸猫,在山塘的桥头“叫”得如此欢畅,逗得我咯咯直笑,可回来后也无非寂寞地躺在书柜里……

没有闲情,哪有苏州?

November 12

突然被触动了……

今天的《新京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哪怕最小的同情都值得称道》,说的是汕头一家医院的一位医生,在医院发现患儿被父母遗弃,患儿病情严重,时日无多,但是这位医生仍旧在网络上发布了《遗弃患儿的生命末路》的帖子,呼吁社会能够对孩子伸出援手。他的呼吁,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个孩子甚至被接往北京救治。“虽然,这个孩子的命运最终得不到真正改变,可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享受到了温暖,尽管这个婴儿可能还不懂得什么是温暖。”文中这样写到。

看了这篇小文,心里怪感慨的,象是有千头万绪,一时又觉得说不清楚,可我还是忍不住把关了的电脑又打开,即使写不成文,也必须留下这一刻的记忆。

医生是一个惯看生死的职业,而文中的那位医生,却恪守着救死扶伤的使命,尽最大努力延续了这个孩子的生命——虽然明知这是徒劳的。我在想,死去的孩子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而那些救助,真正温暖的,是活着的人,是我们自己。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是下意识地去想结果,然后再在这个结果中迅速地衡量自己的得失,这个过程往往快到自己都难以发觉。在这个飞速的判断中,我们通常会因为与己无关,或者于己无益,以“于事无补”为理由而放弃。但实际上,我们放弃的不是一个没有意义的结果,而是放弃了我们自己。放弃了我们的同情,我们的悲悯,我们的信任和希望。我们总希望自己聪明,聪明的标准是保护好自己,不至于让自己“吃亏”。但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人道是傻人有傻福气,这福气,想必是因为他断了算计得失的机心。

作为一名医生,对生死的判断,是他职业的理性,而作为一个人,对生命不遗余力地进取,是他的本能。作为一名医生,他知道这个孩子,已经是回天乏术;但是作为一个人,他全力以赴到最后的时刻。

很多事情,我们不屑于去做,是因为我们过早地预料到了它的结果,但我们却忘了,真正滋养我们、令我们有满足感,让我们心安理得的,却是那一个个过程。作为一名学生来讲,最后的成绩是他求学的结果,而令其成长的,是寒窗苦读时的收获;作为相爱的恋人,见证他们誓言的那个婚礼是结果,但真正给他们留下美好的却是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得不到好成绩,就不去读书,也不能因为怕最终不能和对方有个美满的结局,就拒绝去爱。很多事情,我们明明知道没有结果,也仍然需要去做。去救一个人,所以我们知道我们还有怜悯心,去爱一个人,我们知道我们还有爱的能力。

所以,即使知道我们终究要死去,也仍然要不遗余力地去生活。如果说,我对人生还有什么祈愿,我希望,此生能够尽我所能,辞世的时候,可以了无遗憾……

November 06

关于印记

年初的时候,鹭鹭买了一顶铜香炉,焚香抚琴用。那是一朵圆润饱满的莲花,盖子用缠枝荷叶镂空,烟气就由这里缭绕而出。一朵婷婷含羞的菡萏象是不经意的,作了香炉盖的把手。当时一见这香炉的照片,就眼馋得不行,一心想要占有一个。但还是克制住了,教育自己要戒除贪念,又不弹琴,也不礼佛,焚什么香,还是算了。

现在,我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张琴,于是,名正言顺且迫不及待地买回来那只香炉。买的时候,一款是带签章的,一种不带,有签章就贵了一百多块钱,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一百多给省了……此刻,香炉在侧,青烟袅袅,屋子里是《白雪》的琴声,听不懂,但仍旧觉得完美。

没错,这样就足够完美了,不需要那个签章。人在世间行走一遭,总想着留个印记,一个名姓或者容颜,生怕这个世界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自己的样子。所以,我们要拍照,我们要签名,我们要刻上“×××到此一游”。我们要依偎在情人的怀抱里时,真切地问他,如果我不在了,你还会不会记得我?可我们都知道,每一个从胜迹走过的人,没有人在乎那个“到此一游”的人究竟是谁——除非你真的青史留名了!可即便是在青史上留下了一行名姓,也无非是一行名姓,历史如此拥挤,拼一生的荣辱在那里占据一席之地,又有何益?死得骨头都没影儿了,还被人津津乐道又有何益?那些签章、印记,以及别人对你的记忆,无非是要在别人的眼中获得一种认可。于是,为了让自己的名姓有价值,我们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为了买得别人的名姓,我们要花费更多的资财。而真正永生的,绝不是那些名字……

带给我满足感的,是此刻炉中舒卷的清香,而不会是炉底的签章,我不指望它升值,也不指望它代代相传,我此生就断子绝孙了也未可知。作为一个红尘的过客,我只想记取自己看过的风物,我走过了,看过了,爱过了,恨过了,足矣。在尘世的这一番行走,如果你想让别人记得你,那么你必须有个旅伴;如果你仅仅想记取这个世界,那么,你只需要一架相机、一支笔,或仅仅是自己的记忆……

名是虚浮的,李白,可以是那个高歌“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诗人;也可以是二十八年前李皓宇家那只大白猫。留个名字,又能怎样?怨不得柳永要说,“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浮名的显赫是给别人看的,而浅斟低唱的温柔缱绻才属于自己。就象千百年过去之后,我并不关心柳永长成什么样子,而我永远记得的,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流光可惜,我不必留下印迹,也不必占据记忆……

October 06

传销

点我名的是朱艳子同学。

     请同学们原谅我的传销行为,而且你们要坚信我没有从中获利!

     

规则:
1
、被点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下自己的答案,然后去掉一个你最不喜欢的问题再加上一个你的问题,仍然组成20个问题,传给其它8个人,列出共它8个需要回答问题的人的名字,还要到这8个人的博客里留言通知对方——你被点名了,被点名者不得拒绝回答问题。
2
、这8个人要在自己的博客里注明是从哪里接到的,并且再传给其他8个人,让游戏继续下去,不得回传。
 

1、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答:就在刚才!臭热闹儿咬我咬得很凶,我很伤心,我对他那么好,他翻脸不认人!怎么天底下白眼儿狼全让我碰上了!

2、最近正在读的书是哪一本?
答:《古琴》
 
3
、你会做饭吗? 做饭,而不是吃饭,对你重要吗?
答:会。并且喜欢。做了不吃最好,但得有人赞美,这样的话,我精神获得巨大满足,但是肉体不会长肉,完美了!

4、你怎么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
答:老惦记着呗,就跟想吃辣锅锅时候一样地强烈惦记着呗。

5、你的首要择偶条件是什么?
答:伊让我看上了!。

6、你愿不愿意为了你的爱情放弃事业?  
答:时刻准备着!如果真有个能让我看上的男人,我把全世界偷来献给他!可惜,米有这样合格的男人,就怨不得我了。我现在的爱情与事业合二为一了,省心的。

7、你认为你最吸引朋友的特质是什么?
答:恬退隐忍呗!嘿嘿……朱艳子不许笑!

8、你现阶段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答:我没啥愿望,老天爷您看着办。

9、你最希望从朋友(不包括爱人)那里得到的是什么?
答:怎么都行,我不挑。

10、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答: 这个问题无聊,象低幼儿谈恋爱的台词。我决定替换它。

11、最让你感动的歌或音乐或影视节目或小说是什么?
答:那还用说嘛,艺术人生啊,哇咔咔咔咔……

12、最受不了自己的哪个缺点?
答:善变。

13、你心烦意乱的时候会做什么?
答:睡觉、玩小球。

14、对待死缠烂打的异性你会采取什么态度?
答:冷漠。

15 你觉得自己特别自恋吗?
答:嗯!反正也没人可以爱,就爱自己呗。

16、如果真的有时间机器,你想回到过去还是飞到未来,why
答:我哪儿也不去。没钱买机票。在现在呆着就挺好。

17、你现阶段最大的困惑是什么?
答:如果没有困惑,会不会被鄙视?

18、你到底想过怎样的生活?
答:为所欲为的、不用考试、评职称&说假话的生活!

19、你有没有真正恨过一个人?
答:有。我自己。

20、为什么这么无聊的问题你还要回答?

答:因为我恬退隐忍。

 

不喜欢的问题: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我的新问题:你最想做的事情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做?

被我点名的同学,对不起了,我也是个守法的公民——法律很扯淡,但是法则有点儿意思。不过,朱艳子同学很抱歉,我攒不起8个人来……

如果想玩而没被我点名的,对不起了,因为你们没博客。

名单如下:

无聊笔记

静夜思

何明明

小影子

伶俐虫

鹭鹭

青青

小杆儿


后附,问题。【这是继承了朱艳子同学的光荣传统】

1、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2
、最近正在读的书是哪一本?

3
、你会做饭吗? 做饭,而不是吃饭,对你重要吗?
4
、你怎么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
5
、你的首要择偶条件是什么?
6
、你愿不愿意为了你的爱情放弃事业?  
7
、你认为你最吸引朋友的特质是什么?
8
、你现阶段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9
、你最希望从朋友(不包括爱人)那里得到的是什么?

10、最让你感动的歌或音乐或影视节目或小说是什么?
11
、最受不了自己的哪个缺点?
12
、你心烦意乱的时候会做什么?
13
、对待死缠烂打的异性你会采取什么态度?
14
你觉得自己特别自恋吗?
15
、如果真的有时间机器,你想回到过去还是飞到未来,why
16
、你现阶段最大的困惑是什么?

17、你到底想过怎样的生活?
18:
你有没有真正恨过一个人?
19:
为什么这么无聊的问题你还要回答?

20、你最想做的事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做?

我的猫……

    昨天花了一中午的时间给热闹儿买玩具,还买了领结和挂在脖子上的铃铛。想来今明两天就可以收到了。现在那厮已经完全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一张纨绔子弟的幸福嘴脸。突然想起活在照片上的那只咪咪了,他在的时候,没有人会想到给他买玩具,买零食,买维生素……他连猫砂都省了,自己晓得去蹲坑儿,他唯一的零食是老玉米,他仅有的玩具是爸爸用铁丝给他缠的一个小球。现在想起来,觉得亏待他了……于是,自己泣不成声……可他就这么很朴素地陪了我一辈子,用他柔和的叫声,用他温存而纯真的眼神,用他蜷缩在你生活的某个角落里的那份宁馨……那份陪伴到现在还在——虽然他已经离开我四年了。
     从小就听爸爸说,狗是君子,猫是小人。我不同意,我一直就不习惯狗流着口水摇尾乞怜。谁说狗是绝对的忠诚?我就听说过藏獒被陌生人喂了好吃的偷走的事情——还不只一次。我爸常讲他小时候养过的一只狗,说家里横遭不幸,爷爷暴亡,奶奶只好抛家舍业带着几个孩子去投奔他乡,于是那只大狗就只能扔在家里了,可是,人走多远,狗跟多远,最后只好把他栓在了柱子上,给他留下了若干食物。传说那只狗对那些食物一口没动,最后饿死了。我不怎么喜欢这样的故事,因为它过于“臣服”。我喜欢猫咪,是因为猫咪是独立的,和你是平等的,他始终作为一只猫出没在你的生活里,他爱你就是爱你,但绝不会违背自己的性情去取悦你。就象以前的咪咪,他该睡觉的时候睡觉,不问世事,但爸爸妈妈一旦吵架了,他一定会从某个角落钻出来,乖觉地仰头看着妈妈……作为一只猫,这是他能表达的最深切的爱。我一向认为,真正的安慰与回报,总是无言的,甚至没有形迹……
    因为咪咪的离去,我很长时间不愿意再养猫,直到现在热闹儿的到来。热闹儿的到来,是个偶然,但我想,更是因为我“必然”还是会寻找一个猫咪伴侣,因为我就是爱他。我爱他们那一身的安静与从容,爱他温暖的身体里散发出的孤傲。看着热闹儿,我常常会想起咪咪,但我从不会把他当作咪咪的转世,他就是他自己,每个夜晚陪着我入梦,我不睡,他不会睡,我不醒,他也不会醒;我打他他会还手,跟我对打,我冲他发了脾气,他就远远地躲开我;饿了,他会冲我喊几声,不给,就自己去睡觉。一切顺其自然,安之若素。
     现在,他又去睡觉了——在这样一个秋雨缠绵的日子。刚才他一直睡在温暖的沙发上,一阵鞭炮声把他吓得四处逃窜;此刻再去找他,他已经在床底下安然入睡。如果生命果真有轮回转世,我相信他前世是一个有着魏晋风骨的文人……
     他就这么随遇而安地生活着,安详而满足,反衬着红尘中的我,为了利索名缰,碌碌奔走……
September 28

剑胆琴心少年梦

     小的时候太老实,总是受人欺负,于是爱看武侠小说,在那里偷偷成就自己的侠客梦想。不知为什么,很不喜欢金庸的,偏偏对大家不喜欢的梁羽生很是得意。如今,这已是陈年旧事,魂梦杳然,却始终记得他书中用过的四个字——琴心剑胆。那个时候,觉得这是对一双并辔天涯的侠侣最为优美和诗意的概括。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我独自去了中山音乐堂,听汪铎先生和吴钊先生的清秋古琴。薄暮中的中山公园,依稀还是当年的模样,只是夜色给它披上了一袭陌生的静美。
     古琴向来寂寞,先生的演奏会也不例外。开演之前,工作人员就通知,楼上的人可以到楼下去找座位。我没有去,依旧在楼上,只是寻了个前排的位置。我不愿在这样一个静穆的时刻,还去奔跑、争抢,乌烟瘴气。好在清音无际,坐在哪里听都是一样的。空旷的舞台上,只有一几一凳,虚静孤高。我坐在楼上,仿佛于群山之巅俯察幽谷。舞台上的灯光亮了,又暗了,像是陷入了一个安宁的黄昏……远远地,你遥望着一张琴和抚琴的先生,无法靠近,也无需靠近……
     七年前,曾偶然造访天目山,那个幽深的夜晚,静谧得让人几乎不忍呼吸,在没有灯火的山路上漫步,恍然不知今夕何夕,此处何处。突然,淙淙的流水声奔涌入耳。我无法形容那声音是怎样的,只记得心中忽然涌起无边的感动——仿佛万物都消匿了,时光也停止了,这苍穹之下只剩了这水声。此夜的琴声就让我蓦然想起了那夜的清泉……
     第二日,先生就驾临我们学校来作讲座。为了这次北京之行,先生带了四张琴,又借了琴几琴凳随身行走。此外,还有两箱重重的书。看着这一切,心中的崇敬,象对琴音一般,无可言说。唯鞍前马后奔走,为先生尽绵薄之力。不敢求尽善尽美,唯恐没能尽心尽力。琴音响起,座中无不高山仰止。我忽然觉得心中如此虚弱无助,因为我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用语言形容那声音之中的寂静之美。我殚精竭虑,也只能想出四个字——金声玉振。
     聆听学生提问的时候,先生端坐在讲台的一旁,清癯的脸庞微微扬起,清寂孤高。忽然觉得先生自己就是一张琴,所有的使命就是低吟轻唱,知音可遇,而不求。先生说“琴无人听方见工”,一语落地,我豁然明了了当年魂萦梦绕的那个字——琴心剑胆。这才知道,剑胆琴心未必然是一双男女的珠联璧合,这两样品质原来可以同时寄寓于同一个生命个体之内。比如我眼前端坐的汪先生。那琴心是丝弦中流淌出来的清泠通透,超然世外;那剑胆是在红尘中不辞劳苦的四方奔走,不求闻达,不计回报,更是先生凄清寂寞中的傲岸独立,不改初衷!
     此夜幸甚,那出尘的妙音,居然几乎触手可及。可我不敢去触摸,怕它是个梦,一摸,就破了……
      辞别先生已有几日,早想记下三言两语,却迟迟不肯动笔,因为先生走后,留给我的仍旧是万丈红尘。在利索名缰之中不敢再回味那琴音的幽远岑寂,生怕有所辜负。
      今晚,鹭鹭说,那张琴来了。在遥远的姑苏,琴声悠然响起,通过网络断续传来。时光可以倒流,我当真看到了那时琴心剑胆的少年梦……
    
September 17

关于一个女人的年龄

在明尼苏达的时候,就接到短信说王强要请北师大的杨敏如先生来讲《红楼梦》,让我来作她的助教。心向往之,恨不能立时就飞了回去。

 

第一次听杨先生讲宋词,是几年前?已经数不清了,就记得那年八十多岁的她,坐在桌前,意兴盎然地说“‘林谢了春红’,为什么是春红,而不是春白?”一堂课,只记住了这句话,记得她在辞藻间陶醉、沉迷的样子。今天见到她的时候,我提这句话,她问,“我说过这话么?都忘了……”王强在一旁提醒她,有的,是在中文系建系五周年的时候,请她去讲李后主。杨先生笑得把脸埋进了臂弯,说,我一点都记不起来了。那一刻,就象个小姑娘。我今生算是忘不了那个瞬间了——一位91岁的老奶奶和一位19岁的小姑娘竟然有着相似的羞涩与天真。谁说岁月无情?

 

今天我一进她的家门的时候,她就拉着我的手说,小刘老师,我对不起你……我心下纳闷儿,她能做什么对不起我?老太太认真地歉疚,说她抢了我的课。她哪里知道,我是真心诚意地觉得,能把我的课堂献给她,是我的荣幸。《红楼梦》不是读出来的,是随着岁月与时光体味出来的,一位91岁的长者往台上一坐,这满座的人中,有谁能比她更解得红楼呢?老太太真是健谈,一说起《红楼梦》便滔滔不绝,中气充沛,思路清晰。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讲着讲着,老太太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严肃地说“我是个女人,我知道女人作为弱势群体的苦,所以我能读懂红楼梦里女儿的悲剧,我要给他们讲这些……”那一刻,我分明感到了一脉亲切的温暖。别人告诉我,人老了就不再有性别了,老头儿和老太太都是一样的,可那一刻,我分明看到坐在我面前的杨先生,仍旧是一位柔情似水的女人。我无法发现她的年龄。

 

她真的没有老,她是如此清晰地记得学生时代的情形。她说,读书的时候,听顾随先生的课,先生讲起课来,就没有他了,人都化在课里了。顾先生上课的教室永远关不上门,因为挤满了蹭课听的人。没有人舍得看表。她甚至连笔记都不舍得记。那是什么境界?说这番话的时候,其实杨先生也没有了,早化成了当年那个虔诚地倾听的女大学生……

 

为了帮助杨先生了解我讲过的内容,以免发生重复,我把自己的讲义打了一份给她。她拿在手里看了看接着畅谈。我拿过纸,想给她写下上课的时间,她一见立刻急了,以为我要收回,赶忙抓住那纸,说,我还要呢。那时候,她是一个护着自己玩具的任性小孩儿。

 

今天一天,我想起先生来,就想笑,笑她眉宇间的快乐与天真,我总会想起,临告别的时候,我提醒先生,明天我来接她去上课,她这才知道,原来明天就上课了。她仰着头对身边的丈夫说,霈霖,他们说我明天就要上课了。兴奋、紧张得还是象个小姑娘。

 

谁说岁月无情?它能揉皱一张面孔,但却无法揉皱眼中那清澈、纯真的神情。

 

王强曾不只一次地说,我老了以后能象杨先生。这是我得到的最高的赞誉。借伊吉言,我不奢望有先生的造诣和福寿,若能到老了,也能象先生一样,有着热切的目光和琅琅的笑声,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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